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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像嗎?

(文字來源於原創網路播客節目《亦談亦唱》, 版權歸屬濟南新卓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作者本人。 如有引用, 請聯繫作者。 )

前不久有個年輕的小夥子問我, 說, 梁老師, 我交了個女朋友。 我說好啊, 你為什麼找她做女朋友呢?他說, 因為我覺得我們很像。

本來我是想接著祝賀一下他的, 畢竟戀愛婚姻是人生大事, 更何況這年頭稱心如意的感情也不怎麼好找了。 但是聽完他的話, 我又猶豫了, 就是因為他說的這句“我們很像”。

說的粗俗一點, 人和人之間的相像就好比大多數動物選擇群居一樣, 這是是動物本能的屬性, 是基於安全感和歸屬感才產生的一種心理活動, 但是人類感情是很複雜的, 尤其是像戀愛婚姻這種關係, 在現在的法律和道德體系下, 通常都要維持比較長的一段時間, 而且期間不允許也不被提倡隨意的更換和終止, 所以兩個很像的人在一起,

就容易從最初時候的互相吸引, 很快發展到彼此討厭, 就跟討厭自己一樣的討厭對方。 而且, 兩個平行前進的相似的個體, 在需求上實在是太趨於一致了, 所以矛盾也就更加明顯。

我們很容易發現那些跟我們相像的同類, 除了生物本能的出發點之外, 還有經濟學上的孕婦效應在起作用。 一個懷孕的人總是能更多的發現街上其他懷孕的人, 就像開寶馬的很容易發現其他的寶馬車一樣, 當我們自己擁有一件東西或一項特徵時, 我們就會比平常人更會注意到別人是否跟我們一樣具備這種特徵。

可是, 真正的價值常常就淹沒在這些所謂的常識裡。 當我們注意到那些跟我們相似的人和事物時, 是因為我們自己在潛意識認可他們,

覺得這就是價值。 但是, 相似的東西幫不了你, 因為你已經具有的那一部分價值很難通過繼續疊加相同的價值來獲得更大的進步, 相比之下, 那些跟我們不怎麼一樣、或者我們不具備的東西才能帶來更多有用的幫助。 遺憾的是, 我們從本能上不太容易接受它, 因為我們不瞭解、不熟悉甚至不贊同的那些東西, 不會帶來安全感。

所以, 當面對那些和我們不一樣的人、事物, 或者觀點、態度、生活方式的時候, 問問我們自己, 我們很像嗎?不像, 又有什麼關係呢?

去年我去一家國內一線衛視學習的時候, 跟當地的一個同行聊天, 當時這家媒體正在進行內部的改革, 而改革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人員激勵的思維創新的部分。 一塊聊天的時候, 這哥們就問我的想法, 我就說, 什麼是活躍的思維狀態和適合創新生長的環境呢?是允許多種價值觀、多種生活方式並存, 並且互相保持尊重的立場和溝通交流的管道。 什麼意思呢?很像的人在一起, 很容易形成一個閉合的圈子,

他們身上的同質化特徵會在不斷融合交流的過程中被放大, 同質化傾向越明顯, 排他性就越強。 而不同特徵的人雖然很難形成一個穩定的圈子, 但是也不會使我們封閉起來, 每個人的個性才能更有條件張揚, 不同的價值才能體現。

但是這裡面有個很嚴重的問題, 就是價值的互補性。 不是所有的不同都可以產生價值的, 雜交也是門科學。 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些人是既和我們不一樣, 也讓我們無法認同的, 儘管他們有他們的價值, 但是試圖去發現這種價值並形成互補是很很困難的, 而委屈自己做不喜歡不認同的事或者跟自己不認可不喜歡的人交往, 通常很難長久進行下去。

對於這種不一樣不相像不認同的人, 那就互相尊重好了,畢竟,我們要靠自己的價值活著,但是並不能為了價值活著。

很多人覺得,那我們一定是和跟自己相像的人在一起才最安全最快樂嘛,因為那樣不用花大力氣去改變自己適應別人,也不用費勁試著去瞭解那些自己不熟悉的領域。俗話不是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嗎?

但是,我們都忽略了一個更加重要的事實,我們畢生的努力其實不是為了尋找那些跟我們一樣的人,而是在尋找或靠近那些更接受我們、更欣賞我們、更認可我們價值的人。

所以,人與人之間,到底相像還是相差,其實根本不重要,有些人一門心思想要跟別人一樣起來,有些人矢志不渝都要成為與眾不同的人。都沒錯。在每個價值圈子裡,都有通向光明的大路,互相尊重是彼此最好的選擇。您說呢?

人其實是種挺奇怪的動物,我們需要合群、需要群居生活,需要在某些集體行為中尋找安全感,但同時我們又希望自己個性張揚,與眾不同,在個體的行動上保持獨立性和存在感。

其實這都是人的需要,只不過,有些人偏向於前者,有些人偏向後者。

但是離群索居和鶴立雞群是很危險的,儘管提高了辨識度,但是也增加了被否定和打擊的可能性。大部分人都沒有勇敢到那種不顧一切的程度,當然,也不具備可以不在乎這些的資本。所以,大多數人選擇在人群中隱藏起來,表面上笑容可掬、溫順乖巧,服從集體意志,跟隨大眾的腳步和聲音。時間久了,很多人覺得這樣其實也很好,日子安全穩妥,周遭都是同類,總比傻蛋的個性來得輕鬆舒服。

這種融入感十分強大,它不僅容易使我們喪失基本的判斷力,而且還在潛移默化中使我們沉醉其中,誤以為世界本該如此,誤以為同類者善,異類者惡,並因為某種集體行為帶來的虛偽的力量感而沾沾自喜。然後,我們就會更看不慣那些跟我們不一樣的人,並以自己的生活標準作為尺子,去衡量他人的價值、成敗和優劣。

但是刻意地保持某種與眾不同也很傻蛋,這就像有些人故意把頭髮染成雞毛撣子的顏色,或是穿上奇怪的衣服和首飾一樣,如果你還不夠牛逼,我缺大家最好別那麼幹,因為你個性化內心和與與眾不同的本事還不足以支撐你另類甚至怪異的外表,表面上的個性根本吸引不了優秀的人的眼光,頂多只能騙騙那些跟你一樣的鄉村洗剪吹們。

別為了是不是跟別人一樣或不一樣而活著最好,跟我們很像的人不見得就能成為朋友,跟我們不同的人也未必充滿了敵意。如果僅僅為了安全而蜷縮在同類中,那我們無非也就是無數隻螞蟻中的一隻。我倒是覺得,多認識幾隻不一樣的螞蟻,多見識一下跟我們不同的世界和生活,也許更加有趣。

那就互相尊重好了,畢竟,我們要靠自己的價值活著,但是並不能為了價值活著。

很多人覺得,那我們一定是和跟自己相像的人在一起才最安全最快樂嘛,因為那樣不用花大力氣去改變自己適應別人,也不用費勁試著去瞭解那些自己不熟悉的領域。俗話不是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嗎?

但是,我們都忽略了一個更加重要的事實,我們畢生的努力其實不是為了尋找那些跟我們一樣的人,而是在尋找或靠近那些更接受我們、更欣賞我們、更認可我們價值的人。

所以,人與人之間,到底相像還是相差,其實根本不重要,有些人一門心思想要跟別人一樣起來,有些人矢志不渝都要成為與眾不同的人。都沒錯。在每個價值圈子裡,都有通向光明的大路,互相尊重是彼此最好的選擇。您說呢?

人其實是種挺奇怪的動物,我們需要合群、需要群居生活,需要在某些集體行為中尋找安全感,但同時我們又希望自己個性張揚,與眾不同,在個體的行動上保持獨立性和存在感。

其實這都是人的需要,只不過,有些人偏向於前者,有些人偏向後者。

但是離群索居和鶴立雞群是很危險的,儘管提高了辨識度,但是也增加了被否定和打擊的可能性。大部分人都沒有勇敢到那種不顧一切的程度,當然,也不具備可以不在乎這些的資本。所以,大多數人選擇在人群中隱藏起來,表面上笑容可掬、溫順乖巧,服從集體意志,跟隨大眾的腳步和聲音。時間久了,很多人覺得這樣其實也很好,日子安全穩妥,周遭都是同類,總比傻蛋的個性來得輕鬆舒服。

這種融入感十分強大,它不僅容易使我們喪失基本的判斷力,而且還在潛移默化中使我們沉醉其中,誤以為世界本該如此,誤以為同類者善,異類者惡,並因為某種集體行為帶來的虛偽的力量感而沾沾自喜。然後,我們就會更看不慣那些跟我們不一樣的人,並以自己的生活標準作為尺子,去衡量他人的價值、成敗和優劣。

但是刻意地保持某種與眾不同也很傻蛋,這就像有些人故意把頭髮染成雞毛撣子的顏色,或是穿上奇怪的衣服和首飾一樣,如果你還不夠牛逼,我缺大家最好別那麼幹,因為你個性化內心和與與眾不同的本事還不足以支撐你另類甚至怪異的外表,表面上的個性根本吸引不了優秀的人的眼光,頂多只能騙騙那些跟你一樣的鄉村洗剪吹們。

別為了是不是跟別人一樣或不一樣而活著最好,跟我們很像的人不見得就能成為朋友,跟我們不同的人也未必充滿了敵意。如果僅僅為了安全而蜷縮在同類中,那我們無非也就是無數隻螞蟻中的一隻。我倒是覺得,多認識幾隻不一樣的螞蟻,多見識一下跟我們不同的世界和生活,也許更加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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