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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火後熊孩子高興大喊“太好了,我把書包都甩進去了!”

《最高法發佈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

今天上午,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新的司法解釋, 明確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 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 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該司法解釋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商鋪失火熊孩子幸災樂禍》

前幾天, 四川綿陽一家商鋪失火, 有人拍攝了一段視頻傳到網上, 立刻吸引了網友們的關注。 因為視頻中有個孩子說“我們家著火了, 太好了, 我把書包都甩進去了!”網友們評論說“想逃避寒假作業, 沒門兒, 應該給這熊孩子買個更大的書包”, 這件事昨天出現反轉, 失火商鋪的老闆表示這是別人家的孩子, 當時火很大, 父母不可能讓孩子靠近把書包甩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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