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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無價,拒絕酒駕(四)找個代喝怎麼樣

隨著“互聯網+”在生活中的不斷推廣, 基於互聯網而發展的共用經濟出現了共用單車、共用司機、代駕、快車、順風車等等形式。 然而, 2017年12月28日, 我國知名代駕公司“e代駕”通過其“e代駕”手機APP上線了“e代喝”服務, 一時引爆輿論。 與推出“e代駕”廣受好評不同, 輿論對於“e代喝”的持截然相反的態度。

據悉, “e代喝”服務是借助於“e代駕”服務平臺, 通過互聯網LBS定位, 開放用戶互交功能, 實現代喝功能。 根據“e代駕”工作人員介紹, “e代駕”只是為“代喝”客戶提供展示平臺, “e代駕”並不參與其中, 雙方的服務收費標準由客戶自行通過協力廠商交流工具協商確定。

而對於在“e代喝”業務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等法律風險, “e代駕”平臺稱“後果自負”。

小編瞭解了“e代喝”之後, 就立即下載最新版本的“e代駕”APP, 按照報導中查找“代喝”功能, 但遺憾的是並沒有找到“代喝”功能板塊。

隨後小編就百度了“e代喝”的相關報導, “e代駕”中“代喝”功能的截圖介紹是這樣的:

首先, 此酒量非彼酒量, 警惕線上酒量“摻水”。 根據報導, 使用者所填寫“酒量”並不具有真實性, 且“e代駕”平臺並不對用戶的酒量進行實質性審核, 商業化運行之後, 為招攬客戶而誇大酒量的肯定不在少數。 客戶花錢買不到真實的酒量, 平白造成損失。

其次, “代喝”不易, 酒水無情。 酒多傷身, 這是一個常識。 而且, 生活中因過量飲酒猝死的案例不在少數。

因此, 從代喝者角度來說, 難免會因交易關係的存在而過量飲酒, 從而造成人身健康的損害。

第三, 從“代喝”的法律關係來看, 形成雇傭關係。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 在雇傭關係中, 雇工發生自身或者致人人身損害的, 雇主要承擔責任。 那麼, 在“代喝”形成的法律關係中, 一旦代喝人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時, 根據民法、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 被代喝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現實生活中的“勸酒擔責”和酒後未盡安全護送義務而擔責等案例即是明證。

第四, 關於互聯網平臺的法律責任。 雖然“e代駕”一直聲稱其提供的只是一個社交平臺, 一個溝通交流的管道, 如果發生意外, 一切後果由用戶自己承擔, 和平臺無任何關係。

但是“互聯網平臺應該在追求商業利益和維護公共利益之間做到平衡。 ”這就要求“e代駕”平臺要盡到更大的合理注意義務以及提醒義務。 但小編發現, 平臺並無相關的提醒、提示或者提請使用者注意的內容, 而且平臺對於代喝人的酒量無法審核, 因此而發生法律糾紛時, 平臺也要承擔責任, 其自身的免責聲明是無效的。

最後的話:

後共用時代, 基於互聯網的新的服務形式肯定會層出不窮, 甚至會刷新你的三觀。 無可厚非, 中國的酒文化中宣導理性飲酒任重而道遠, 摒棄“鬥酒”、“拼酒”等陋習, 需要各方面的參與。 作為一家企業, 更要有正確的價值觀, 而不能為了追求利益, 一味迎合低級趣味。 因此, 在呼籲用戶注意“代喝”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時,

小編也呼籲企業要遵守法律法規, 遵守社會公序良俗的基本價值。

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

《第380期》

編輯排版:何堯

都江堰檢察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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