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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伴們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
總是有各種各樣的表單要填!
你是否為此
感到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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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再過5天
這一局面將被改變
國家稅務總局這次特意為大家
準備了份大禮!
請看2017年國家稅務總局
第53號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3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7〕101號)精神,
一、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二、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7號)附件1《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
三、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12月29日
解讀: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 減輕納稅人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
公告明確了自2018年2月1日起, 廢止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中的《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和《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