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 公佈修訂後的《食鹽專營辦法》,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1990年3月2日國務院發佈的《鹽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一、鹽改到底改了啥
從2017年1月份開始的改革從17年年底第二彈的出爐, 食鹽改革從根本上來說有這幾個變動, 1、價格放開, 廠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成本進行定價;但這也造成了一個問題, 市場價格混亂,
二、食鹽到底還專不專
很多人看到連續兩輪食鹽改革, 就在高喊食鹽開放了, 可以自由銷售了,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 細心的人可能會發現雖然說鹽改了, 但鹽務局的人員管控力度就更大了。 食鹽改革, 改的只是價格跟管道流通, 這不是意味管道來源就會放開, 個人還是不能生產食鹽, 同時食鹽批發有且只能由有批發許可的公司進行, 目前有這許可的基本都是國企。
三、該專的地方還是專
雖然說市場驅動會讓資源的合理化, 但是這有個前提是監管到位, 目前國內食鹽生產銷售分散還沒有一個能夠號令全國的企業存在, 需要在監管的情況下, 通過市場的逐步淘汰建立一套新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