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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保潔員撿1800余張一卡通發票賣錢 被判10個月

一名地鐵保潔員在地鐵站內撿拾乘客丟棄的“一卡通”充值發票, 非法出售達1800余張, 經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近日提起公訴後,

最終被海澱區法院認定涉嫌非法出售發票罪, 獲刑10個月。

案發前, 謝某某是北京一地鐵保潔員, 她聽說地鐵一卡通充值發票可以賣錢後, 就在打掃衛生之餘, 在地鐵站的垃圾桶內等各個角落裡, 撿拾乘客丟棄的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專用發票。 積少成多, 很快她就積攢了上千張發票。

2017年6月, 謝某某在北京市海澱區上地城鐵站, 以1100元的價格將這些積攢的發票出售給他人, 不料被民警當場抓獲。 直到這時, 不懂法的謝某某才弄明白, 賣這些發票原來是觸犯刑法的行為。

在看守所裡, 檢察機關提訊謝某某時, 她悔恨得直流眼淚, 說自己不知道出售撿拾的發票是犯罪行為, 還以為撿拾這個就跟在地鐵站的垃圾桶裡撿拾廢品一樣,

殊不知非法出售他人隨意丟棄的這些發票, 被某些不法分子買走後, 會用來做危害國家稅收征管政策的事。

檢察官認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非法出售發票, 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 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非法出售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值累計在40萬元以上的, 應當追訴。 謝某某非法出售的屬於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 有1800余張, 遠超過應予追訴的標準。 海澱法院審理後, 最後認定謝某某犯非法出售發票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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