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就是為人民服務的, 既要充分尊重事實、依照法律, 也要以情調解、以理服人, 做就要做稱職的調解員。 ”這是臨沂市蘭山區訴調對接中心調解主任葛連才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也是他在實際工作中的真實寫照。
2008年8月, 臨沂市蘭山區委政法委和司法局決定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多調對接”調解工作機制。 懷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熱愛, 退休賦閑在家的葛連才毅然接受聘任, 成為蘭山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首席人民調解員, 這一干就是10個年頭。 10年來, 他往返於調委會、司法局和人民法院之間,
2009年6月, 蘭山街道某村有14戶村民因在舊村改造過程中的“躲遷費”問題, 與村委發生爭執, 其中一戶通過兩審訴訟打贏了官司, 另外13戶群眾則群體上訪。 聽說這件事後, 他主動介入調解, 逐戶走訪瞭解, 廣泛查閱證據, 反復動員說服, 並以已有的判例為依據, 經過4次開庭調解, 終於達成調解協定, 當事人息訴罷訪。
調解工作是繁瑣的, 需要有一定的膽識, 作為一名調解員, 在面對群體性事件時, 敢於挺身而出, 控制複雜局面, 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10年來, 葛連才積極參與涉法涉訴案件調解,
10年來, 葛連才累計成功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000餘件,
臨沂日報記者 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