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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立案審查廳局級幹部案件121件

長江日報融媒體1月30日訊(記者王雪)30日,記者從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省紀委監察廳通報2017年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工作情況,湖北省立案審查廳局級幹部案件121件。

據介紹,2017年,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審核回復黨員幹部黨風廉潔意見3144人次,建議不宜提拔、暫緩提拔或不宜擔任有關職務18人,不宜作為換屆有關代表人選提名25人。

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55580件次,立案25826件,處分黨員幹部22561人。 其中,立案審查廳局級幹部案件121件,縣處級幹部案件1207件,查處各級一把手案件1643件。

全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106個,處理4400人;共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0171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103人,責成有關地方和部門取消35.59萬人不符合政策享受的扶貧款物,將51.95萬名符合扶貧政策的群眾納入享受範圍;認真調查核實中央環保第三督察組向我省移交的18個方面74個重大問題線索,省紀委對221名責任人誡勉或紀律處分;追回各類外逃人員39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1人,“紅通”人員3人。

目前,全省市(州)、縣(市、區)監察委員會已全部依法產生,2018年1月底省監察委員會依法產生。 改革試點工作完成後,全省將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

【編輯:朱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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