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今年26歲是一家飯店的老闆, 單身多年的他去年在交友網站上結識了一名女子, 兩人從虛擬的網路中走入現實, 去年還在親戚朋友們的見證下定了婚約, 可才剛過沒幾天, 女友突然反悔不結婚了, 這讓小葉一時摸不著頭腦。
小葉告訴我們, 訂婚當天給了女友一筆12萬元的禮金錢, 加上見面費等其他費用一共花了22萬元左右, 事情都進展得很是順利, 可訂婚後的第三天女友就以沒有房子為由要求分手, 如今彩禮錢是還回來了, 送出去的紅包錢卻是一分錢都要不回來。
女友小劉表示, 當初兩人交往時就明確說明一定要有房子, 沒房子是絕對不會答應結婚的, 訂婚後男友一直推脫不肯買房, 在多方逼問下才知道男友根本就沒錢買房, 男友既然欺騙在先自己就有理由退婚, 況且彩禮錢已經一分不剩都退回了, 但見面禮跟紅包錢本就屬於贈予, 沒理由要求歸還。
對於女友的態度, 小葉並不能接受, 訂婚當天除去吃飯一共發出去了7萬餘元, 其中女友的父母就一人各拿走近2萬, 回想起當初訂婚時女方家人一來就是4卡車, 小葉覺得這場婚姻就是一個騙局。 既是存在騙的成分就有理由索要全額的錢。
最終雙方依然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小葉決定將通過法律途徑追回當初訂婚時所支出的錢, 而小劉則表示要錢可以, 但男友得一家一家上門去討。 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