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 今天07:36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等9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 標示為深圳翰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藥品不合格。 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深圳翰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123161204的注射用生長抑素, 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1的安胃片, 哈爾濱大洋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1202的肝速康膠囊, 長春銀諾克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902的降脂寧顆粒, 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製藥廠生產的批號為15080858的開胸順氣丸,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 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 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相關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