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1日13時許,
沙區110快處隊民警在都市花園整治交通違停的過程中,
發現一輛紅色違停車輛駕駛擋風玻璃上已經貼了一張《違法停車告知單》,
因為民警上午在該路段糾違,
印象中沒有該車輛在此路段違停。
為查明究竟,
民警隨即上前查看。
靠近一看, 原來是一張別人車子的糾違單, 到此, 民警明白了, 司機是為了逃避處罰, 而又心存僥倖, 於是就用把其他車輛的糾違單貼在自己車子擋風玻璃上, 企圖蒙蔽民警, 蒙混過關。
隨後民警果斷給該車再次開具一張新的《違法停車告知單》, 貼在駕駛室擋風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