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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上城區檢察院讓被遺棄女孩重回母親懷抱

夕陽下,曾被媽媽遺棄的小女孩悅悅(化名)牽著媽媽王某的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悅悅能夠重回母親懷抱,離不開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和各方的努力。

2017年7月4日,王某帶著三歲的悅悅從南京來到杭州龍翔大廈地下一層商場,趁女兒玩耍之機,她獨自離開。 隨後,悅悅被商場商戶發現並報警。

原來,王某長期獨自撫養非婚生女兒,面臨因戶口問題女兒無法入學等難題,精神倍感壓抑,便產生了遺棄女兒的想法。 因涉嫌遺棄罪,王某被公安機關立案。 案發後,上城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與公安機關共同研究案情,引導偵查取證,使證據在批捕階段全部固定。

案發後,王某和悅悅都產生了心理問題,王某甚至一度想自殺;從未與悅悅一起生活過的生父多次聯繫檢察機關,要求撫養悅悅;而王某父母要與王某斷絕關係……面對這些問題,辦案檢察官任禕俊認為在懲治和教育犯罪嫌疑人的同時,應圍繞儘快幫助悅悅獲得最有利於她健康成長的撫養環境和撫養方式開展工作。

隨即,任禕俊聯繫了心理專家,對王某和悅悅開展心理矯治和疏導達11次60餘小時。 當王某轉變態度提出要繼續撫養悅悅時,心理專家對她進行心理評估,出具專業評估報告,為檢察機關認定王某的社會危害性、是否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等提供參考。

任禕俊調查發現,王某的遺棄行為主要是怕父母知道自己非婚生子,顛覆自己在父母心中“好孩子”的形象。 因此,獲得父母諒解和支持是打開王某心結、繼續撫養悅悅的關鍵。 於是,任禕俊多次帶王某父母與羈押在看守所的王某親情會見,引導雙方打開心結、修復矛盾;又帶他們到福利院看望悅悅,增進祖孫之間感情,希望他們接納孩子。

在審查逮捕階段,王某情緒仍不穩定,上城區檢察院對她採取了保護性逮捕強制措施。 經過心理矯治、幫教等,到審查起訴階段,王某基本恢復正常,她的父母也表示願意與王某一起撫養悅悅。 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後,該院將王某取保候審,並將悅悅從福利院接出,交由王某與她父母一起帶回老家撫養。

考慮到案件特殊性,檢察機關還與當地公安機關達成委託幫教協定,既考察王某是否遵守取保候審要求,又跟蹤監督對悅悅的撫養情況。 此外,上城區檢察院積極與當地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溝通聯繫,悅悅的落戶、入學等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檢察機關還多次與悅悅生父溝通,促使他厘清撫養權歸屬與孩子健康成長的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解決了悅悅後續撫養問題。

今年3月,上城區檢察院就王某遺棄案組織召開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最終依法作出最有利於悅悅健康成長的相對不起訴決定。

[責任編輯:楊曉]

作者:范躍紅 陳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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