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Grab與優步在新加坡無法合併?司機們都懵圈了!

為確保市場開放及具競爭性, 新加坡競消委昨天就Grab收購優步新加坡業務發出臨時措施指示。 這套指示即日生效, 直到競消委完成對有關收購計畫的調查。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正式向Grab和優步發出臨時措施指示, 讓兩家私召車業者的合併計畫仍無法完成。 優步應用也再度展延下線, 會繼續運作到下月7日。

為確保市場開放及具競爭性,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of Singapore, 簡稱競消委)昨天就Grab收購優步(Uber)新加坡業務發出臨時措施指示。

這套指示即日生效, 直到競消委完成對有關收購計畫的調查。 當局在上月底表示, 有理由懷疑該交易觸犯競爭法令第54節條文。

主要的臨時措施指示包括規定Grab解除對新司機的任何專屬條款約束, 向優步旗下獅城出租公司(Lion City Rental)租車的司機, 也不得受租金或保費等限制, 可使用任何召車平臺載客。

臨時措施也指明,

如果德士車隊和Grab以外的其他召車平臺沒有獨家合作協定, 所有德士公司也都允許司機使用協力廠商召車平臺接單, Grab就須終止與德士公司的獨家安排。

不過, 由於康福德高德士司機仍不能接載按動態計費的JustGrab預召工作, Grab目前還無須終止與德士公司的現有獨家安排。

此外, Grab也不得接收優步的營運資料以加強市場優勢, 但可接收同意轉用Grab的司機、乘客或商家的個人資料等。

與此同時, 為確保司機和乘客順利過渡, 優步應用將再度展延下線日期至5月7日。 該應用原定本月8日下線, Grab早前同意展延至明天(15日), 以便競消委審議雙方提交的收購交易書面陳情。

競消委指出, Grab和優步勢均力敵, 且持有顯著的市場佔有率, 因此有必要落實臨時措施指示。

“最近Grab應用服務中斷時, 優步車費的激增便能看出兩者間的激烈競爭。 ”

此外, 由於許多司機已受到專屬條款的約束, 只能使用一個平臺載客, 新進場的業者將難以吸引司機加入。 競消委指出, 這意味著新業者進場的門檻預料會相當高, 須投入大量成本才能吸引司機過檔, 也得長期投入資金才能與現有業者競爭。

競消委也說, 自Grab和優步在上月25日談妥收購交易後, 雙方便立即開始移交車程資料等資產, 因此有必要發出臨時措施指示以防止進一步的資產移交, 以便當局若發現收購交易不當, 還能採取適當行動。

陸交局:臨時條款有助

促進“點對點”市場競爭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發佈聲明對臨時措施指示表示支持,

並指當中解除專屬條款和妨礙市場競爭性的措施, 將有助進一步促進德士和私召車這類“點對點”(point-to-point)交通領域的市場競爭。

陸交局正在檢討“點對點”交通領域的監管框架, 包括考慮規定私召車業者須申請執照, 以確保市場保持開放和具競爭性, 避免一家獨大、不利於乘客和司機的情況出現。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