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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受社會監督或成常態

黃利飛

從去年8月立案稽查, 到4月18日晚收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湖南爾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財務造假一案, 算是塵埃落定。

梳理爾康製藥這一危機的來龍去脈, 導火索竟是自媒體的一篇文章, 而後才有交易所、監管局的“官方”介入。

2017年5月9日, 自媒體“市值風雲”在公眾號發佈文章, 質疑爾康製藥涉嫌嚴重財務舞弊;當天午後, 公司股價應聲“一”字跌停;5月10日, 公司停牌自查;5月11日, 深交所下發關注函;8月8日, 證監會下發《調查通知書》;11月22日, 公司自查公告財務造假。

在此之前, 爾康製藥是市場公認的“白馬股”,

經此一遭, 機構紛紛下調對公司的評級, 大量投資者準備拋售手中股票“走為上計”;即便經過半年多的停牌來消化“利空”, 複牌迎來的依然是公司股價連續7個交易日大幅下跌(其中包括4個跌停板)。 “白馬股”的形象, 可謂毀之殆盡。

回望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20餘年, 因社會監督而被撕去華麗外衣的上市公司, 並不鮮見。

2001年, 中央財經大學研究員劉姝威, 以600字短文, 讓藍田股份現出“公司已是空殼”的真相。 這是A股上市公司受到社會監督、並付出代價最典型的一個案例。

在我國現行的資本市場體制下, 相關監管部門是監管市場主體的“主力軍”。 但隨著社會透明度的提升、傳播手段的多樣化等, 社會監督上市公司或成為常態,

將成為淨化資本市場的一股有生力量, 對A股市場的誠信建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而且, 一家公司一旦上市或準備上市, 就意味著成為公眾公司, 有義務將公司的真實情況展現給公眾, 也應該自覺接受來自監管部門、機構、媒體以及所有投資者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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