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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皮具工廠收益快速飛漲的辦法,績效考核

皮具廠各個不同崗位如:廠長、組長、技術工人等人的績效的具體標準及方法, 該如何制定與執行?

雖說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不過績效考核對於皮具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這裡, 小編就給大家整理整理, 一定要好好收藏哦。

考核目的:

1、加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級管理人員對職責及工作目標的理解, 使上下級形成統一的認識。

2、加強上下級員工之間的有效溝通, 達成管理創新與改善。

3、客觀評價員工工作績效, 幫助員工瞭解工作要求, 找出差距, 促進工作績效持續提高。

4、通過規範化的考核, 客觀公正評價員工工作績效,

為薪資調整、績效獎金發放、異動晉升、員工職業規劃等提供依據。

考核原則:

1、客觀原則:所有評估者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 盡可能用量化指標來衡量被考核者的工作成果及進步狀況。 對被考核者的評價應有客觀依據。

2、公正原則:評估者以提高下屬的工作績效和工作能力為最終目標,

應做到客觀、公正, 不應該以個人好惡、憑主觀感覺來考核。

3、溝通原則:在考核過程中, 評估者和被考核者要開誠佈公地進行溝通與交流, 評估結果應及時地回饋給被考核者。

工作職責:

1、廠長:負責組織制定績效考核方案,

組織推進、監督管理本廠績效考核工作。

2、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協助制定、優化績效考核方案, 開展相關培訓及宣貫工作, 監督考核過程的規範性和合法性, 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和備案。

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並持續提高本部門和下屬之工作績效。

4、評估者:負責制定直接下屬的考核表, 對部屬進行認真評估, 提升績效及團隊士氣。

5、被考核者:以負責的態度, 認真進行自我評估, 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及績效。

以皮具廠為區別考核的側重點不同, 將考核人員分為A、B兩大類, 如下表所示:

考核許可權設定:

1、月度考核分兩部分:員工自評和部門主管評估(A類職工只需部門主管評估)。

2、考核許可權的分配如下表所示:

考核內容:

注:各項考核均為百分制評分。

考核內容具體說明

1、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具體內容說明

①、工作業績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以考核崗位KPI指標為主。 崗位KPI指標由部門目標分解得出, 同時結合工作分析, 從工作職責中提取能夠反映該崗位績效的KPI指標進行考核, 各級管理人員應與下屬進行充分溝通, 確定各崗位的KPI指標。

a)KPI指標可以分為硬指標、軟指標:

硬指標:指有明確的數位達成來源的指標, 通過設定計算公式及評分標準確定硬指標的考核方法。

軟指標:指沒有明確的數字達成來源或目前不具備量化條件、量化成本較高的指標。 軟指標應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易於量化的評分標準。

b)月度考核時考核月度指標:年度考核時,先進行年度指標考核,再計算工作業績年度考核得分,工作業績年度考核得分=年度指標*30%+月度得分平均值*70%。工作業績考核為百分制評分,單項指標得分最高不超過100分。指標總權重為100%。

②、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統一考核六個指標,指標分別為:紀律性、責任心、積極性、溝通與協作、敬業精神、團隊合作意識。

a)各部門依據部門管理需要,對此六個指標明確考核要求,考核前應明確告之員工。考核時,直接上級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b)工作態度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用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態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不再另行考核。

③、工作技能考核:工作技能統一考核五個指標,指標分別為:專業知識、專業經驗、工作管理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團隊管理能力。

a)有下屬的人員考核以上五個指標,無下屬的人員不考核“團隊管理能力”。

b)直接上級參照職位說明書,結合崗位具體要求確定考核要求(如:工作管理能力可包括學習能力、專案管理能力、組織能力等),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c)二級、三級人員僅在年度進行考核;四級、五級人員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技能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④、獎懲

a)月度考核時,員工當期的獎懲歸入相關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

b)員工本年度與工作相關的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獎懲加減分,以審批生效的《獎懲提擬表》為准,通報表揚5分/次,嘉獎10分/次;書面警告5分/次,記過及以上10分/次。

2、基層員工績效考核具體內容說明

基本員工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①、各指標考核(除“*貢獻”)為減分制,制定標準:輕微違規1分/次;一般性違規2分/次;較嚴重違規或口頭警告3分/次;嚴重違規或書面警告4-6分/次;情節特別嚴重的本項得0分。

②、“*貢獻”為得分制,制定標準:無貢獻為0分;有價值的改善建議得1分/次;價值相當於1000元以上的貢獻得2分/次;價值相當於5000元以上的貢獻得3-5分/次;價值相當於1萬元以上的貢獻得6分以上,得分不超過本項總分值。

③、如員工當月獲記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80分;獲記大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60分

考核流程

1、月度考核流程:

①、每月 1 日前,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評(A類員工除外),提交上月考核表,有需要時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月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月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月 3 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上月績效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填寫所有下屬的上月考核表及《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並逐級上報;同時,與下屬確定當月考核表內容。

③、每月 5 日前,部門指定專人匯總本部門考核結果,匯總成部門的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後,將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電子版及手簽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月 10 日前,直接上級向員工回饋上月考核結果,如員工考核等級為一般或較差,則需要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績效改進計畫;同時,雙方簽名確認上月考核結果,原件由上級或由部門安排專人保管。

2、年度考核流程(管理人員):

①、每年 1 月 5 日前,員工在年度考核表中對上一年年度指標達成情況進行總結,對主要工作業績與不足進行回顧,將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填入年度考核表後,提交上級,有需要時需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年年度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年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年 1 月 8 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審核員工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將當年獎懲情況列入,得出年度考核結果,填寫所有下屬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及年度《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並逐級上報。

③、每年 1 月 12 日前,部門指定專人接收並審核《 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 》 ,審核無誤後匯總成部門年度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後,將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電子版及手簽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年 1 月 15 日前,直接上級應向下屬回饋年度考核結果,與下屬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工作改進計畫及能力提升計畫,同時,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名確認。

⑤、每年 1 月 20 日前,各部門指定專人收齊上一年《 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 》 原件,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審核無誤後,存入員工檔案。

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員工參加考核說明:

1、所有在崗且出勤的各級員工均應參加考核,包括新入職員工。

2、考核週期內未出勤的不參加當期考核。

3、考核週期內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提前考核,評出考核得分交員工新職位直接上級,在正常考核時,新職位直接上級參照原職位直接上級評估意見,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週期結束後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負責考核。職位調整日期以相關表單注明的生效日期為准。

4、考核週期內離職的員工應提前至離職前完成考核,並出具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獎金、工資調整、年度花紅、異動晉升密切掛鉤,試行期間的績效考核結果暫時不進行直接掛鉤,正式實行後的具體應用詳見最新發佈的《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 及相關內聯單,屆時員工懲罰不再直接扣除年度花紅。

績效考核申訴

1、員工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向直接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直接上級的上級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若員工對部門內部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向考核審查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應在接到考核結果的三個工作日內填寫《績效考核申訴表》,並連同相關資料一起交至考核審查小組,過期申訴不予受理。

2、考核審查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廠長、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評估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評估者上司等。

3、在員工申訴期間,暫以上級意見為准統計考核結果,待申訴完成後,依據申訴結果調整考核結果。如需調整考核結果,部門重新填寫《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經審批後,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4、審查小組的裁決為最終結論,一經生效,不再更改。

軟指標應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易於量化的評分標準。

b)月度考核時考核月度指標:年度考核時,先進行年度指標考核,再計算工作業績年度考核得分,工作業績年度考核得分=年度指標*30%+月度得分平均值*70%。工作業績考核為百分制評分,單項指標得分最高不超過100分。指標總權重為100%。

②、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統一考核六個指標,指標分別為:紀律性、責任心、積極性、溝通與協作、敬業精神、團隊合作意識。

a)各部門依據部門管理需要,對此六個指標明確考核要求,考核前應明確告之員工。考核時,直接上級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b)工作態度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用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態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不再另行考核。

③、工作技能考核:工作技能統一考核五個指標,指標分別為:專業知識、專業經驗、工作管理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團隊管理能力。

a)有下屬的人員考核以上五個指標,無下屬的人員不考核“團隊管理能力”。

b)直接上級參照職位說明書,結合崗位具體要求確定考核要求(如:工作管理能力可包括學習能力、專案管理能力、組織能力等),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c)二級、三級人員僅在年度進行考核;四級、五級人員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技能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④、獎懲

a)月度考核時,員工當期的獎懲歸入相關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

b)員工本年度與工作相關的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獎懲加減分,以審批生效的《獎懲提擬表》為准,通報表揚5分/次,嘉獎10分/次;書面警告5分/次,記過及以上10分/次。

2、基層員工績效考核具體內容說明

基本員工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①、各指標考核(除“*貢獻”)為減分制,制定標準:輕微違規1分/次;一般性違規2分/次;較嚴重違規或口頭警告3分/次;嚴重違規或書面警告4-6分/次;情節特別嚴重的本項得0分。

②、“*貢獻”為得分制,制定標準:無貢獻為0分;有價值的改善建議得1分/次;價值相當於1000元以上的貢獻得2分/次;價值相當於5000元以上的貢獻得3-5分/次;價值相當於1萬元以上的貢獻得6分以上,得分不超過本項總分值。

③、如員工當月獲記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80分;獲記大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60分

考核流程

1、月度考核流程:

①、每月 1 日前,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評(A類員工除外),提交上月考核表,有需要時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月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月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月 3 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上月績效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填寫所有下屬的上月考核表及《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並逐級上報;同時,與下屬確定當月考核表內容。

③、每月 5 日前,部門指定專人匯總本部門考核結果,匯總成部門的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後,將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電子版及手簽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月 10 日前,直接上級向員工回饋上月考核結果,如員工考核等級為一般或較差,則需要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績效改進計畫;同時,雙方簽名確認上月考核結果,原件由上級或由部門安排專人保管。

2、年度考核流程(管理人員):

①、每年 1 月 5 日前,員工在年度考核表中對上一年年度指標達成情況進行總結,對主要工作業績與不足進行回顧,將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填入年度考核表後,提交上級,有需要時需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年年度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年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年 1 月 8 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審核員工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將當年獎懲情況列入,得出年度考核結果,填寫所有下屬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及年度《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並逐級上報。

③、每年 1 月 12 日前,部門指定專人接收並審核《 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 》 ,審核無誤後匯總成部門年度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後,將 《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 電子版及手簽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年 1 月 15 日前,直接上級應向下屬回饋年度考核結果,與下屬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工作改進計畫及能力提升計畫,同時,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名確認。

⑤、每年 1 月 20 日前,各部門指定專人收齊上一年《 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 》 原件,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審核無誤後,存入員工檔案。

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員工參加考核說明:

1、所有在崗且出勤的各級員工均應參加考核,包括新入職員工。

2、考核週期內未出勤的不參加當期考核。

3、考核週期內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提前考核,評出考核得分交員工新職位直接上級,在正常考核時,新職位直接上級參照原職位直接上級評估意見,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週期結束後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負責考核。職位調整日期以相關表單注明的生效日期為准。

4、考核週期內離職的員工應提前至離職前完成考核,並出具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獎金、工資調整、年度花紅、異動晉升密切掛鉤,試行期間的績效考核結果暫時不進行直接掛鉤,正式實行後的具體應用詳見最新發佈的《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 及相關內聯單,屆時員工懲罰不再直接扣除年度花紅。

績效考核申訴

1、員工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向直接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直接上級的上級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若員工對部門內部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向考核審查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應在接到考核結果的三個工作日內填寫《績效考核申訴表》,並連同相關資料一起交至考核審查小組,過期申訴不予受理。

2、考核審查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廠長、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評估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評估者上司等。

3、在員工申訴期間,暫以上級意見為准統計考核結果,待申訴完成後,依據申訴結果調整考核結果。如需調整考核結果,部門重新填寫《 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 》,經審批後,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4、審查小組的裁決為最終結論,一經生效,不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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