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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參與兒女生活的界限在哪裡?

Q:這是我女兒的事情, 女兒結婚一年多就離婚了, 她在家裡不做任何家務事, 原以為是工作忙, 我們沒在意。 現在她離婚回來還是這樣,

我想你總要學著做一點事的。 她現在除了上班, 沒有一處讓我們順心的。 我幾個月都沒休息好, 因為感到很自責, 覺得以前有很多事情沒有幫她把握好。 我還有一個擔心, 就是她以前買東西, 總是打折的時候才買, 現在她就好像無所謂的, 買東西根本不看價錢。 用起錢來好像是無所謂, 我就在擔心她會虧底。 請問顧老師我應該怎麼辦?

顧歌說

很多女孩子, 在遇到一些挫折之後, 會通過食物、購物去調節情緒。 這類現象也衍生出一些新名詞:暴食症, 購物狂等。 你女兒有沒有過度消費, 要根據她實際的收入情況來看, 當然跟過去比是有所增長。 其實, 在某種程度上, 這是一種正常的情緒宣洩。 她找不到其他的管道, 就通過購物來平衡一下自己的內心。

這裡的潛臺詞是:我過去那麼節省, 你看我都沒有個好結果。 我現在不能再對自己這麼吝嗇了, 所以要釋放出來。

購物不能被單純得定義為一件壞事, 這也是一種改變。 有的時候人經歷過一些變故後, 會呈現出全新的自我。 當然家庭成員的離婚事件會影響整個家庭, 特別是情感非常投入的家庭, 都會為她痛苦。 媽媽感到很自責, 這是最痛苦的事情。 你的女兒有一點痛苦的話, 你就會抑鬱了。 為什麼會這麼說呢?我需要問這位元女士幾個問題。

顧歌:你女兒有沒有長大?

來電女士:沒長大呀。

顧歌:那你的女兒有沒有權利來為自己的事情做主啊?

來電女士:她依賴性很強, 但是有些事情她又主張很大。

通過你的回答得知, 把一個成年的已經結過婚的女人當成一個小孩子。 但是沒長大怎麼結婚呢?沒有權利做主, 離婚又是誰做主的呢?所以她長大了, 也有權利做主了, 這份責任是她能夠承受的, 她是一個完全具備決定能力的成人。 媽媽你幫她去承擔的話,

你就像很多的父母一樣, 都是自找苦吃。

你越是幫她承擔, 你女兒在思想上就越長不大。 因為她結婚過日子, 都是她自己過的, 但是如果你的影子一直在, 一直滲透到她的思想的話, 這時候她可能就會再用你的想法, 跟她的先生對話, 他的先生心裡就會不舒服, 就會造成新的矛盾。 所以父母在孩子長大後要果斷地撤軍, 我們把這個稱為精神斷奶。 人一生有兩次斷奶, 一種是生理斷乳, 第二種是精神斷乳。

而且, 離婚一定是一種痛苦的選擇, 但是這種選擇一定是朝向一個不痛苦的方向而去的。 因為痛苦而選擇, 做出選擇就是為了不痛苦。 我生病打針是痛苦的, 但是打針是為了不痛苦, 是不是?女兒離婚是為了未來的不痛苦,

可以選擇一個全新的生活。 你可以幫你的女兒介紹男朋友, 這是你可以去做的,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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