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 《宜賓市地方立法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在宜賓市人大常委會召開。 宜賓市制定出臺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即《宜賓市地方立法條例》, 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批准後, 即將於4月15日公佈實施。 迎來了法治宜賓建設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時刻。
切合實際開展地方立法
2015年12月3日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宜賓成為全省首批獲准行使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 搭上了行使地方立法權的“首班車”。
宜賓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前衛介紹, 獲准行使地方立法權以後, 宜賓市人大常委會沒有貿然跟進,
5年擬出臺10部地方性法規
為了有序推進地方立法, 宜賓市人大常委會在面向全市各界廣泛徵集立法項目意見基礎上, 經過充分論證、審慎研究, 制定了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和2017年立法計畫, 對市人大常委會遠期和近期的立法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該規劃計畫經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 面向社會進行了公佈。
按照規劃計畫, 2017年至2021年,
目前, 今年擬出臺的兩部實體法規已於2月底召開了立法專案交辦會, 分別交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翠屏區政府起草。 兩部法規的初稿有望于4月底形成並提交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審議, 並分別於6月、8月、10月三次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11月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批。 《宜賓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立法調研也於本月啟動。 《宜賓市五糧液生產區保護條例》的立法調研將安排在下半年進行。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鄧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