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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對中央政治局的六個新要求(值得收藏!)

【學習小組按】

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 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習總的這番講話, 就加強中央政治局建設有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論斷, 是加強中央政治局建設的一份綱領性文獻。

在這次民主生活會上, 習近平就加強中央政治局建設有六個新要求:

· 站穩一個根本立場: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對党忠誠, 永不叛黨

· 成為一個典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

· 發揚一種鬥爭精神: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於鬥爭, 又要善於鬥爭

· 做一個革命戰士: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戰士

· 保持一種形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廉潔

近日,

中國黨政幹部論壇刊發《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央政治局的六個新要求》一文, 學習小組推薦閱讀。

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央政治局的六個新要求

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對照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研究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的措施。 筆者認為, 習近平總書記在這次民主生活會的講話重點對照《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著眼於黨的十九大, 就加強中央政治局建設有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論斷, 是加強中央政治局建設的一份綱領性文獻。 習近平在2016年民主生活會上就加強中央政治局建設有六個新要求。

1

明確一個重要要求,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 當政治上的明白人

《準則》第三條指出:“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全黨令行禁止,

是黨和國家前途命運所系, 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也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 ”《準則》以“三個是”的判斷, 強調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的極端重要性。 《準則》第三條進一步明確指出, 維護黨中央權威, 至關重要的是要維護黨中央的領導核心。 “堅持党的領導, 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個國家、一個政黨, 領導核心至關重要。 全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對照《準則》, 習近平對中央政治局如何維護黨中央權威作了具體論述。

一是從黨和國家發展的歷史充分論證維護黨中央權威的極端重要性。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歷史、新中國發展的歷史都告訴我們:要治理好我們這個大党、治理好我們這個大國, 保證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至關重要, 維護黨中央權威至關重要。 維護黨中央權威, 是中央政治局貫徹執行《準則》、《條例》的重要要求。 ”習近平從大黨大國發展的歷史充分論述維護黨中央權威的極端重要性, 維護黨中央權威有充分的歷史依據、現實依據和理論依據。

二是強調維護黨中央權威就要堅持党的旗幟、方向和意志, 當政治上的明白人。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堅持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意志為意志,

當政治上的明白人。 對党忠誠, 關鍵是要有堅定的理想信念。 ‘四個意識’不是空洞的口號, 不能只停留在口頭表態上, 要切實落實到行動上。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樹立“四種意識”要切實落實到行動上, 牢牢堅持黨的旗幟、方向和意志, 這進一步細化了《準則》中關於高級幹部維護黨中央權威“三個看齊”“三個堅決”的有關思想。 這有利於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帶頭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帶頭維護習近平同志在黨中央的核心地位。 同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當政治上的明白人”, 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

2

站穩一個根本立場,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對党忠誠, 永不叛黨

《準則》第四條指出:“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黨員不准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准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准洩露黨和國家秘密,不准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准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准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對那些投機取巧、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的人,要嚴格防範,依紀依規處理。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党和國家權力。”《準則》對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所提出的十多個“不准”、“一個防止”,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和緊迫性。尤其是“野心家、陰謀家”的提出,這是“文革”結束40周年的再一次使用。對照《準則》,習近平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對党忠誠並作了具體闡述。

一是強調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對党忠誠是黨章的基本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党忠誠、永不叛黨,是黨章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在對党忠誠問題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純粹。”習近平在這裡強調中央政治局委員必須對党忠誠、永不叛黨。

二是具體闡述了對党忠誠的“三個必須”。習近平總書記認為,對党忠誠,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不是有條件的而是無條件的,必須體現到對黨的信仰的忠誠上,必須體現到對黨組織的忠誠上,必須體現到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忠誠上。習近平以“三個必須”規定了對党忠誠的具體內涵。

3

成為一個典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

《準則》第六條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堅持,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這項制度。”《準則》規定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組織原則,而且強調“三個任何”,都不能違反這項制度。對照《準則》,習近平對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如何堅持民主集中制有具體論述。

一是認為堅持民主集中制有利於正確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党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在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是做得好的,始終堅持和發展黨內民主,特別是通過多種方式、多種管道擴大了民主,有力推進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二是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政治局要繼續在堅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成為全黨典範,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大家都是這個領導集體的一員,要擺正自己的位置,無論擔任什麼職務、擁有多大權力都要執行集體作出的決策,無論作什麼決定、辦什麼事情都必須符合大局需要。”這就明確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

三是告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腦子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紀律嚴明是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的重要保證。每一個黨員對党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應該做到,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關係全域的重大原則問題上,腦子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要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處理好全域和局部關係、中央和地方關係。”習近平在這裡強調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腦子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

4

發揚一種鬥爭精神,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

《準則》第二條指出:“考察識別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首先看是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當人民利益受到損害、黨和國家形象受到破壞、黨的執政地位受到威脅時,要挺身而出、亮明態度,主動堅決開展鬥爭。”《準則》明確提出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主動堅決開展鬥爭。對照《準則》,習近平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

一是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党和國家事業發展,離不開全黨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抓工作,是停留在一般性號召還是身體力行,成效大不一樣。講實話、幹實事最能核對總和錘煉黨性。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崇尚實幹、狠抓落實,深入調研、精准發力,讓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落下去,讓惠及百姓的各項工作實起來。抓好落實,必須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對真實情況了然於胸。

二是以“四個敢於”和“四個不”闡述了如何既敢於鬥爭又善於鬥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面對新形勢新挑戰,要發揚鬥爭精神,既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在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前途命運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堅定不移,在改革發展穩定工作中敢於碰硬,在全面從嚴治黨上敢於動硬,在維護國家核心利益上敢於針鋒相對,不在困難面前低頭,不在挑戰面前退縮,不拿原則做交易,不在任何壓力下吞下損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苦果。”

5

做一個革命戰士,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戰士

《準則》第十條指出:“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党強身治病、保持肌體健康的銳利武器,也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帶頭從諫如流、敢於直言,以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示範行動引導黨員、幹部打消自我批評怕丟面子、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丟選票等思想顧慮。”《準則》以“銳利武器”和“重要手段”規定高級幹部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照《準則》,習近平闡述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如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一是要求中央政治局要在批評和自我批評方面作表率、做戰士。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方面為全黨做表率,做勇於自我革命的戰士。要堅持實事求是,勇於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聽取不同意見,及時改正錯誤。”習近平總書記在這裡強調指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戰士。

二是明確如何對下級、同級特別是上級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不僅對下級要敢用,對同級特別是對上級也要敢用。不能職務越高就越說不得、碰不得。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要多用、常用、用夠用好,使之成為一種習慣、一種自覺、一種責任。”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規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僅對下級、同級,特別是對上級也敢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這是對《黨章》和《準則》的重要創新。

6

保持一種形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廉潔

《準則》第十二條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帶頭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帶頭執行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不准利用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禁止違反財經制度批錢批物批專案,禁止用各種藉口或巧立名目侵佔、揮霍國家和集體財物,禁止違反規定提高幹部待遇標準。”《準則》不僅明確規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而且以“一個不准”“三個禁止”細化了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條例》專設第二章《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這是歷史上的第一次,是對《黨章》的豐富和發展。對照《準則》和《條例》,習近平具體闡述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為何保持廉潔及如何保持廉潔。

一是認為黨中央的權威建立在廉潔的基礎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党要贏得民心,黨中央要有權威,必須廉潔。要強化宗旨意識,堅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帶頭推動黨風建設。”習近平在這裡深刻闡述了黨中央的權威必須建立在廉潔的基礎上。

二是明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在依法、正確和乾淨用權中保持廉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求全黨做到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要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在依法用權、正確用權、乾淨用權中保持廉潔,在守紀律、講規矩、重名節中做到自律。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抵制特權思想,不搞特殊化,加強對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習近平在這裡明確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在依法、正確和乾淨用權中保持廉潔,而且規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准搞特殊化。

三是主持通過了規範党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的文件,明確待遇適當從低。

2016年11月30日,在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的一個月後,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迅速審議通過了規範党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會議認為,對党和國家領導人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待遇進一步作出規定。會議明確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規範:一是明確提出党和國家領導人退下來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二是不能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輕車簡從,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三是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並加強教育管理,嚴格約束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四是壓縮赴外地休假休息時間,實行嚴格報批制度等。(《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規範党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載《人民日報》2016年12月1日)

會議特別強調,這些規定堅持從嚴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適當從低”的原則,統一規範,強化約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中央八項規定的拓展和深化,對加強党的作風建設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對全黨具有重要示範和帶動作用。有關規定從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並分批實施。

總之,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對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標準更高、要求更嚴、規定更細,有很強的政治性、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理論上,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政黨關於建設好中央領導層尤其是中央政治局的思想;在實踐中,有利於中國共產黨建設一個成熟的、強大的中央政治局,使之成為全黨堅強的領導核心,帶領全黨同志有力地應對偉大鬥爭,推進偉大事業,推動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作者:陳小林(井岡山大學副校長、教授)

黨員不准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准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准洩露黨和國家秘密,不准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准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准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對那些投機取巧、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的人,要嚴格防範,依紀依規處理。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党和國家權力。”《準則》對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所提出的十多個“不准”、“一個防止”,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和緊迫性。尤其是“野心家、陰謀家”的提出,這是“文革”結束40周年的再一次使用。對照《準則》,習近平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對党忠誠並作了具體闡述。

一是強調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對党忠誠是黨章的基本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党忠誠、永不叛黨,是黨章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在對党忠誠問題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純粹。”習近平在這裡強調中央政治局委員必須對党忠誠、永不叛黨。

二是具體闡述了對党忠誠的“三個必須”。習近平總書記認為,對党忠誠,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不是有條件的而是無條件的,必須體現到對黨的信仰的忠誠上,必須體現到對黨組織的忠誠上,必須體現到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忠誠上。習近平以“三個必須”規定了對党忠誠的具體內涵。

3

成為一個典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

《準則》第六條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堅持,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這項制度。”《準則》規定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組織原則,而且強調“三個任何”,都不能違反這項制度。對照《準則》,習近平對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如何堅持民主集中制有具體論述。

一是認為堅持民主集中制有利於正確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党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在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是做得好的,始終堅持和發展黨內民主,特別是通過多種方式、多種管道擴大了民主,有力推進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二是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政治局要繼續在堅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成為全黨典範,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大家都是這個領導集體的一員,要擺正自己的位置,無論擔任什麼職務、擁有多大權力都要執行集體作出的決策,無論作什麼決定、辦什麼事情都必須符合大局需要。”這就明確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典範。

三是告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腦子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紀律嚴明是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的重要保證。每一個黨員對党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應該做到,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關係全域的重大原則問題上,腦子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要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處理好全域和局部關係、中央和地方關係。”習近平在這裡強調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腦子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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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一種鬥爭精神,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

《準則》第二條指出:“考察識別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首先看是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當人民利益受到損害、黨和國家形象受到破壞、黨的執政地位受到威脅時,要挺身而出、亮明態度,主動堅決開展鬥爭。”《準則》明確提出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主動堅決開展鬥爭。對照《準則》,習近平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

一是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党和國家事業發展,離不開全黨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抓工作,是停留在一般性號召還是身體力行,成效大不一樣。講實話、幹實事最能核對總和錘煉黨性。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崇尚實幹、狠抓落實,深入調研、精准發力,讓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落下去,讓惠及百姓的各項工作實起來。抓好落實,必須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對真實情況了然於胸。

二是以“四個敢於”和“四個不”闡述了如何既敢於鬥爭又善於鬥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面對新形勢新挑戰,要發揚鬥爭精神,既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在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前途命運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堅定不移,在改革發展穩定工作中敢於碰硬,在全面從嚴治黨上敢於動硬,在維護國家核心利益上敢於針鋒相對,不在困難面前低頭,不在挑戰面前退縮,不拿原則做交易,不在任何壓力下吞下損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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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革命戰士,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為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戰士

《準則》第十條指出:“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党強身治病、保持肌體健康的銳利武器,也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帶頭從諫如流、敢於直言,以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示範行動引導黨員、幹部打消自我批評怕丟面子、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丟選票等思想顧慮。”《準則》以“銳利武器”和“重要手段”規定高級幹部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照《準則》,習近平闡述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如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一是要求中央政治局要在批評和自我批評方面作表率、做戰士。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方面為全黨做表率,做勇於自我革命的戰士。要堅持實事求是,勇於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聽取不同意見,及時改正錯誤。”習近平總書記在這裡強調指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戰士。

二是明確如何對下級、同級特別是上級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不僅對下級要敢用,對同級特別是對上級也要敢用。不能職務越高就越說不得、碰不得。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要多用、常用、用夠用好,使之成為一種習慣、一種自覺、一種責任。”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規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僅對下級、同級,特別是對上級也敢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這是對《黨章》和《準則》的重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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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種形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廉潔

《準則》第十二條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帶頭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帶頭執行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不准利用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禁止違反財經制度批錢批物批專案,禁止用各種藉口或巧立名目侵佔、揮霍國家和集體財物,禁止違反規定提高幹部待遇標準。”《準則》不僅明確規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而且以“一個不准”“三個禁止”細化了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條例》專設第二章《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這是歷史上的第一次,是對《黨章》的豐富和發展。對照《準則》和《條例》,習近平具體闡述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為何保持廉潔及如何保持廉潔。

一是認為黨中央的權威建立在廉潔的基礎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党要贏得民心,黨中央要有權威,必須廉潔。要強化宗旨意識,堅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帶頭推動黨風建設。”習近平在這裡深刻闡述了黨中央的權威必須建立在廉潔的基礎上。

二是明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在依法、正確和乾淨用權中保持廉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求全黨做到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要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在依法用權、正確用權、乾淨用權中保持廉潔,在守紀律、講規矩、重名節中做到自律。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抵制特權思想,不搞特殊化,加強對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習近平在這裡明確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須在依法、正確和乾淨用權中保持廉潔,而且規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准搞特殊化。

三是主持通過了規範党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的文件,明確待遇適當從低。

2016年11月30日,在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的一個月後,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迅速審議通過了規範党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會議認為,對党和國家領導人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待遇進一步作出規定。會議明確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規範:一是明確提出党和國家領導人退下來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二是不能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輕車簡從,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三是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並加強教育管理,嚴格約束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四是壓縮赴外地休假休息時間,實行嚴格報批制度等。(《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規範党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載《人民日報》2016年12月1日)

會議特別強調,這些規定堅持從嚴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適當從低”的原則,統一規範,強化約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中央八項規定的拓展和深化,對加強党的作風建設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對全黨具有重要示範和帶動作用。有關規定從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並分批實施。

總之,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對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標準更高、要求更嚴、規定更細,有很強的政治性、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理論上,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政黨關於建設好中央領導層尤其是中央政治局的思想;在實踐中,有利於中國共產黨建設一個成熟的、強大的中央政治局,使之成為全黨堅強的領導核心,帶領全黨同志有力地應對偉大鬥爭,推進偉大事業,推動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作者:陳小林(井岡山大學副校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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