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君在後臺裡看到這樣一個問題。
意外身亡的話, 交了十年的社保會怎麼樣?
參保人沒到養老金領取年齡就去世了, 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
在繳費人意外身亡後,
社保金個人帳戶部分可全部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
統籌部分不予退還。
關於喪葬補助金。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
如果職工因工死亡的,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失業人員打架鬥毆、參與違法活動死亡的, 家屬不能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如果是職工因工死亡的情況下, 工傷保險基金按照一定的標準支付給其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賠償。 這個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發放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