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煩心的事情, 是關於媳婦娘家的, 之前的一個月我和媳婦因為要參加培訓的緣故都需要離開家, 而我自己的母親身體又不是很好的緣故,
我和媳婦當時走的也是匆忙, 忘記了給岳母留錢, 再說了我當時也確實沒有在意過這個事情, 所以才會有了後來的事件。
上周我們回來之後, 到岳母家去接孩子, 當時我還買了不少東西帶到了岳母家。 後來吃過中午飯的時候, 事情就來了, 我那個在家帶著不務正業的小舅子拿出來一張帳單交到了我的手上。
我細細一看, 這一個月花在我孩子身上的花費一共是3205元, 小舅子甚至精確到塊。 後來我笑著掏出來這個錢, 交到了岳母手上, 本來今天我們就是帶著錢來的, 讓岳母照顧孩子, 花費我們還是要給的。
當時岳母就不願意要,
後來媳婦回到家裡, 就這個事情給我解釋了。 其實哪裡需要解釋的, 畢竟結婚這麼多年了, 我這個小舅子是個什麼品行, 我這個做姐夫的還是知道的。 錢我只是當著感謝岳母了, 畢竟岳母的的確確是幫我們辛苦照顧孩子的, 雖然說最後這個錢落到了小舅子手上。
另一方面, 也是我最擔心的, 我怕以後小舅子繼續這樣放縱下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