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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甘肅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條件 落戶條件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甘肅省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條件

落戶條件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積極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小額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條件, 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為破解制約新動能成長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制度創新和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方案》。

落戶條件放寬“海歸”等四類人員受益

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辦法, 增強事業單位自主權, 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 可設置特設崗位, 特設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 完成任務後按管理許可權予以核銷。 建立健全科研人才雙向流動機制, 破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 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 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 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 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條件, 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貫徹落實《甘肅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建立股權激勵機制, 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 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設上限, 調動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 讓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活動的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實惠。 建立促進國有企業創新的激勵制度, 對在創新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實施股權和分紅權激勵, 落實國有企業股權獎勵及科技成果作價獎勵制度。

簡化登出程式破解創業者“退出難”

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有序推進企業名稱登記制度和簡易註銷登記改革, 逐步實現企業名稱自主選擇, 簡化登出程式, 破解創業者“退出難”問題。 優先對新業態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 取消不必要的行業門檻限制,

消除隱性壁壘, 縮短企業開辦時間, 降低創業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切實解決“准入不准營”問題。

積極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小額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 制定《網路交易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 推動建立區域消費維權機制, 規範網路交易平臺資訊內容發佈管理。 針對分享經濟發展帶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新問題, 建立政府、平臺、行業組織、經營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 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

政府招標等不得增加年限等資質要求

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財政部制定出臺的創新產品和服務採購支援政策, 加大對初創企業提供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的採購力度。

探索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 擴大前沿領域創新產品和服務的率先示範應用。 嚴格執行招投標條例, 不得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的招投標活動中增加企業經營年限、註冊資金等資質要求, 逐步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支持。 積極推進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制定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 支援鼓勵醫藥創新, 支持通過採用性價比高、療效確定的創新藥物降低醫療費用, 引導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 面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需求, 落實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使用等鼓勵政策。 推進大型智慧設備融資租賃。 落實“自主品牌出口增長行動計畫”,
支援我省企業積極參與海外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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