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條件
落戶條件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積極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小額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條件, 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為破解制約新動能成長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制度創新和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方案》。
落戶條件放寬“海歸”等四類人員受益
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辦法, 增強事業單位自主權, 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 可設置特設崗位, 特設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 完成任務後按管理許可權予以核銷。 建立健全科研人才雙向流動機制, 破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 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 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 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 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條件, 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貫徹落實《甘肅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簡化登出程式破解創業者“退出難”
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有序推進企業名稱登記制度和簡易註銷登記改革, 逐步實現企業名稱自主選擇, 簡化登出程式, 破解創業者“退出難”問題。 優先對新業態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 取消不必要的行業門檻限制,
積極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小額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 制定《網路交易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 推動建立區域消費維權機制, 規範網路交易平臺資訊內容發佈管理。 針對分享經濟發展帶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新問題, 建立政府、平臺、行業組織、經營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 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
政府招標等不得增加年限等資質要求
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財政部制定出臺的創新產品和服務採購支援政策, 加大對初創企業提供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的採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