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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工商繼續曝光經營異常企業黑名單,六大不良後果伴隨!

依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企業若有未按期年報、年報弄虛作假、登記的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等情形的, 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將受到政府部門和司法部門的聯合懲戒:

後果一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將伴隨“終生”。 只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就要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即使恢復移出了經營異常名錄,曾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痕跡仍將伴隨“終生”。

後果二

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申請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資質審核、從業任職資格等有關事項時,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審慎審查。

同時,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後果三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 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 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後果四

社會有關組織的信用約束。 如銀行、電商平臺、交易相對人、其他政府部門將對其實施重點監督管理,

實現“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的嚴管目標。

後果五

日常經營活動受限。 目前,經營異常名錄資訊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 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後果六

信用受疑交易相對方拒合作。 市場交易相對方在選擇交易對象時,也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商事主體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甚至取消與其進行的合作。

截止目前, 全市有2700餘戶企業被列入了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為警示相關市場主體, 曝光不良信用企業, 現將全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管轄的2701戶經營異常企業清單予以公示,

相應企業見到公告後可到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通過補報年報、恢復登記位址、修改弄虛作假記錄等方式, 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恢復企業信用。 昭通市工商局企業監管科聯繫電話:0870-2839833。

市工商部門再次提醒廣大市場主體:

2016年度的年報公示工作將於2017年6月30日結束,

目前仍未按規定公示年報的市場主體應儘早完成此項工作。 逾期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虛假的, 同樣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改正的, 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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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昭通市工商局

編審|李仁安 校對|羅 益 編輯|李曉溪

@微昭通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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