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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媳婦家被盜後,局長強調:此事千萬不可外傳!

湖北宜昌人林玉嫁到了外地。 一天, 她下班回家, 見防盜門被撬, 驚得出了一身冷汗。 進門以 後, 立即將家藏的珍貴財物仔細清查了一遍,

終於舒了口氣, 臉色 陰轉多雲。 林玉的丈夫是某縣裡分管政法的書記。 書記來家後, 林玉把情 況告訴了他。 書記一怔, 隨口問道:報了案沒有?林玉說:報案?報 什麼案?不就是少了兩條中華香煙和幾百元錢嗎?報了案, 弄得滿 城風雨有啥好處? 書記問:還有誰知道這件事? 林玉說:樓上樓下恐怕都知道。

書記說:別人知道我們家被偷, 卻不去報案, 人家能不議論? 林玉說:議論又怎麼樣? 書記說:人言可畏啊!人家准以為我們怕露家底, 怕惹火燒 身, 不敢報案。 林玉說:那麼就報案吧。 可是小偷光顧書記家, 只偷走兩條香 煙和幾百塊錢, 鬼才相信呢!到時候不是又要議論了嗎? 書記皺著眉頭, 沉默不語。 林玉接著說:要麼就摻點水分, 虛 報一些。

書記說:這怎麼能行? 林玉說:怎麼不行?這年頭小偷多如牛毛, 抓住的, 破案的又能有幾個?書記雖然覺得這樣做不夠妥當, 但還是默認了。 分管政法的書記家被偷, 這還了得!

公安局長帶了幾名幹警, 立馬趕了過來, 看現場, 量腳印, 取指紋。 局長連連向書記陪笑臉,

作檢討, 說是保證十天半月破案, 讓書記滿意。 局長說得輕鬆, 可 是真正辦起來, 談何容易!眼看半個多月過去了, 連個小偷的影子 也沒見著。 局長急了, 自己在書記面前誇過海口, 案子久久不破, 覺得對書記不好交代。 就在局長心煩意亂的時候, 公安局破了一 個流竄作案團夥。 局長大喜, 連夜對他們進行突擊審訊。 然而, 他 們誰也不承認曾經到書記家作過案。 好在從他們身上收繳了不少 首飾、國庫券、現金等等。 局長靈機一動, 便來個將錯就錯, 按照書 記家開出的失竊清單, 從贓物中挑出若干, 如數奉還給了書記家。 書記瞠目結舌。

書記對林玉說:都是你出的餿主意, 現在怎麼辦? 林玉冷笑道:你的部下就是這樣破案子?我哪裡想到會有這 樣的結果?事已如此, 也只好將錯就錯了。 書記感到不可思議, 他搖了搖頭說:真是他媽的胡扯蛋! 故事到此, 本來已經劃上了句號, 可是不久, 卻又出現了新的 情況。 一名刑警抓住了本地的一個小偷, 這個小偷供認某月某日 闖到書記家作案的情況。

可是他只承認偷了書記家兩條香煙和五 千塊錢, 別的什麼也沒偷著。 局長親自提審了這名小偷, 供詞始終 如一。 局長感到困惑、迷茫和驚愕。 他立馬喚來幾名當事的幹警, 對他們說:這個案子到此了結, 不要深追下去了。 局長很嚴肅地叮 囑他們:作為一條紀律, 此事千萬不可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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