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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為什麼殺商鞅?私恨還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他主張限制君權

明人張燧在《千百年眼》一書中這樣評價商鞅:“(商)鞅一切不顧, 直是有豪傑雄膽。 ”

這是一句中肯的話, 商鞅原本赤手空拳, 卻需要面對群狼,

他的機會只能是成為拼命三郎那樣的人。 這是因為改革談何容易, 與虎謀皮談何容易, 要動人家的既得利益更是談何容易。

《君王論》裡有這樣一段話:

我們必須記在心裡, 在任何國家中企圖推行一種新秩序, 那是最難於著手, 最險於進行, 或者是最少成功把握的。 因為一切從舊秩序中獲得利益的人們都做了那個改革家的敵人, 而一切有希望從新制度中得到好處的人, 卻都只是些不甚熱心的保衛者。 這種淡漠心情之所以會產生, 一部分因為他們害怕那些受既存法律之惠的人, 一部分則由於人類不肯輕信的天性--人們對於任何新事物都不會認真相信的, 除非它已為實際經驗所證明了。 因此, 每當機會來到,

可以向一個改革家攻擊之時, 這些反對者們總是以偏激的熱情向他進攻, 而另一些人卻只是無精打采地給他以保衛, 處在這二者之間, 他是冒著大險的。

遠的不說, 在商鞅之前, 冒大險的人就有吳起。

吳起初到楚國的時候, 那景況真是氣貫長虹, 光芒萬丈:扒香蕉皮一樣把附在貴族身上的利益層層給扒了去。

誰都想對吳起動刀子, 要不是礙于楚悼王的話。 楚國原本可以是劍, 吳起還了它劍的本質, 並且一度鋥光瓦亮。 只是楚悼王沒能活出足夠的歲數以讓吳起的理想在楚國生根發芽, 就死了。 吳起都躲到楚悼王的停屍床底下了, 那些被扒得只剩仇恨的人, 寧願冒著一鍋端的兇險也不準備放過他(楚法規定:傷害國王的屍體屬於重罪, 要誅滅三族)。 雨一般密集的箭矢於是到處都是, 楚悼王可憐的屍體都是了, 何況吳起。

跟既得利益者只適合談天氣, 不適合談理想。 同樣可慮的前車之鑒還有, 吳起本在魏國幹得好好的, 卻是因為相國公叔的嫉賢與妒能, 布下連環圈套來排擠,

不僅葬送了吳起未竟之事業, 某種程度上講, 也自此斷送了魏國銳意革新的排頭兵地位。 因此, 商鞅滿懷憂慮地找到秦孝公, 對他說了一句話:

君臣拋棄法度, 聽任私意, 必定混亂。

魏武侯聽任公叔的一番私意, 結果失去了一員舉足輕重之大將。

商鞅就此進一步闡釋說:

世上掌握政權的人, 多拋棄法度, 而聽信私人的議論, 這就是國家紛亂的原因。 如果朝廷給予官爵, 不根據人們的勞績, 忠臣就不肯前進了;施行祿賞, 不和人們的戰功相配, 戰士就不肯出力了(路人評:法如果不對, 修改便是。 但若制訂了法律並不執行, 只是當作牆上的裝飾畫, 那麼這個國家毫無疑問就是一個邪惡的國度)

這真是個膽大妄為的理想, 乃至連君王的權力也要加以圈限。 (在中國, 商鞅最終沒有完成使命, 他被秦王給車裂了, 從此秦便成了一個無法的國度, 雖然滅了六國, 最終也難以穩坐江山。 後來的秦王, 如嬴政, 是法家政策的執行者, 也是最大的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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