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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不能治病!季店一村民種植1140株罌粟被拘留!

5月2日下午, 孝昌縣公安局季店鄉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該鄉黃埠村西口附近的一塊責任田裡, 有人種植了近千株罌粟。

接報後, 副所長張鐵柱迅速帶領民警劉澤海、曹坤等驅車前往探查, 在黃埠村西口的一塊責任田內, 發現種植罌粟原植物1000餘株, 於是照相進行了取證, 並且迅速與該局禁毒大隊取得了聯繫, 禁毒大隊民警也在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

經過走訪調查, 民警查明該責任田是該村55歲的村民黃某民家的。

民警來到黃某民家後, 發現其妻子風濕病正發作, 他正在用其用罌粟浸泡過的醫用酒精, 擦拭妻子的疼痛處。 見到民警黃建民坦承, 責任田裡的那些罌粟是自己種的。

因文化程度不高, 法制意識淡薄, 又聽說罌粟果有止疼的特效,

聽信傳言的黃建民, 為了用偏方緩解妻子風濕發作後的疼痛, 於是就在自己家的責任田裡, 種植了這些罌粟, 具體有多少棵自己也不清楚。

當晚9時許, 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季店鄉派出所民警和黃建民一道, 來到其責任田邊,

在其見證下予以剷除, 經清點共有1140株, 同時民警對周邊居民進行了普法宣傳教育, 有利的淨化了轄區社會環境。 目前, 黃建民已被行政拘留, 待罌粟做鑒定後再轉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罌粟是提煉毒品的原材料, 無論處於什麼原因都不能種植。 根據我國《刑法》第351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一律強制剷除, 如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徒刑;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巨大的, 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宋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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