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局管理局近日發佈了2016年年報。 2016年, 我國國際收支繼續呈現“經常帳戶順差, 資本和金融帳戶(不含儲備資產, 下同)逆差”的格局。 其中, 非儲備性質的資本和金融帳戶逆差較2015年有所收窄, 這意味著跨境資金流出的壓力有所緩解, 2017年資本和金融帳戶逆差有望收窄。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指出, 2017年外匯局將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 繼續推進簡政放權和重點領域改革, 進一步提高貿易投資便利化水準, 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加大對外匯違規違法行為的檢查力度和懲處強度, 維護外匯市場正常秩序,
資本項下逆差有望收窄
年報顯示, 2016年, 經常帳戶順差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為1.8%, 較2015年下降0.9個百分點, 處於合理區間。 非儲備性質的金融帳戶逆差4170億美元, 下降4%。
值得注意的是, 2016年我國非儲備性質的金融帳戶逆差收窄。 這意味著去年跨境資金流出的規模已經有所放緩。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年報的致辭中表示, 2017年, 我國資本和金融帳戶逆差有望收窄。
首先, 直接投資轉為逆差。 按國際收支統計口徑, 2016年, 直接投資逆差466億美元, 2015年為順差681億美元。
外匯儲備餘額3.01萬億美元, 全年減少3198億美元, 但是減少的規模較前一年已經大幅收窄, 2015全年外匯儲備餘額減少5127億美元。
年報稱, 2017年資本和金融帳戶逆差有望收窄。 一方面, 國際環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仍較多,
二是近幾年隨著我國企業綜合實力和全球資源配置需求的提升,
三是在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政策方面, 我國實施了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進一步開放、深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RQFII)外匯管理改革等政策, 政策效果已開始顯現, 未來將繼續吸引跨境資金持續流入。
四是隨著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 人民幣匯率彈性將進一步增強, 有利於促進我國跨境資本流動呈現有進有出、雙向波動的格局。
資本市場開放促資金流入
2016年, 外匯局在資本市場開放加速方面的諸多舉措,
首先, 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QFII和RQFII)改革, 擴大境內資本市場開放。 2016年2月和8月, 外匯局先後發文, 分別對QFII及RQFII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 這兩項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 取消QFII/RQFII額度上限和匯入期要求, 簡化額度審批管理, QFII/RQFII可根據其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自動獲取投資額度(基礎額度), 基礎額度內額度申請無須審批。 允許開放式基金按日申購、贖回, 將鎖定期從一年縮短為三個月。 改革後, QFII和RQFII項下管理原則趨於統一,大大提高了境外機構投資中國資本市場的便利程度。
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末,共有278家QFII機構獲批873.09億美元額度,177家RQFII機構獲批5284.75億元人民幣額度。
其次,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境外投資者進入債券市場更加便利。配合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開放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
去年5月,外匯局發佈《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匯發〔2016〕12號),對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行外匯登記管理,不設行政許可和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匯出入無須核准,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不設鎖定期、匯出比例和額度限制,便利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統計,截至2016年末,共有180個境外機構或產品進行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備案。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統計,截至2016年末,境外機構持有境內銀行間市場債券餘額7788.49億元人民幣。
此外,建立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跨境證券投資開放打開新局面。滬港通和深港通分別於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正式啟動。
香港聯合交易所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末,滬港通下“滬股通”累計淨買入金額1326億元人民幣,深港通下“深股通”累計淨買入金額152億元人民幣。
除此之外,還包括推出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機制。2015年7月1日,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機制(“基金互認”)推出,成為滬港通之後兩地資本市場融合的又一制度創新,標誌著集體投資類證券項下“居民在境外發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內發行”兩個子項突破了不可兌換狀態,資本專案可兌換實現新突破。
截至2016年末,內地基金香港發行銷售資金累計淨匯入9626萬元人民幣。
年報稱,2017年,外匯局對資本專案外匯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進一步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兼顧好促改革與防風險的關係。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真實性合規性審核機制和要求,穩步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和事中、事後管理。
外匯局副局長鄭薇日前在《中國外匯》雜誌撰文稱,外匯局於2016年放寬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單家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和鎖定期的限制、開放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及配合人民銀行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等舉措,也是在強化宏觀審慎管理領域的積極作為。下一步,監管部門將繼續研究並完善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框架。
關注金融機構整體杠杆程度
年報還提出了2017年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的主要思路,不斷充實和創新監管工具,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促進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完善銀行考核標準,發揮考核制度對銀行的激勵作用,督促銀行落實外匯業務展業自律要求。完善結售匯統計體系,加強銀行卡跨境使用外匯管理,繼續推進簡政放權。規範保險外匯業務合規發展。
鄭薇在文章中也提到了,強化外匯管理宏觀審慎管理的一個重要措施是,加強系統重要性機構的監管。
她表示,在關注金融機構整體杠杆程度,加強對銀行跨境融資、貿易信貸、內保外貸等業務管理,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基礎上,外匯管理部門還應當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業務的跟蹤監測和分析,加大業務指導力度,並對其提出更為審慎的管理要求;必要時,還可採取約談、誡勉談話等方式進行督促。
未來可借鑒企業分類管理的方式,從事前監管和事後處置兩方面著手,研究對金融機構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在全面、客觀評估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經營風險的基礎上,對高風險機構採取更加嚴格的監管。
此外,審慎管理理念也同樣適用於資金流動規模大、對跨境收支和結售匯影響突出的市場主體,外匯管理部門可與其建立密切的聯繫和溝通,實現更好的引導和管理。
QFII和RQFII項下管理原則趨於統一,大大提高了境外機構投資中國資本市場的便利程度。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末,共有278家QFII機構獲批873.09億美元額度,177家RQFII機構獲批5284.75億元人民幣額度。
其次,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境外投資者進入債券市場更加便利。配合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開放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
去年5月,外匯局發佈《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匯發〔2016〕12號),對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行外匯登記管理,不設行政許可和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匯出入無須核准,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不設鎖定期、匯出比例和額度限制,便利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統計,截至2016年末,共有180個境外機構或產品進行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備案。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統計,截至2016年末,境外機構持有境內銀行間市場債券餘額7788.49億元人民幣。
此外,建立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跨境證券投資開放打開新局面。滬港通和深港通分別於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正式啟動。
香港聯合交易所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末,滬港通下“滬股通”累計淨買入金額1326億元人民幣,深港通下“深股通”累計淨買入金額152億元人民幣。
除此之外,還包括推出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機制。2015年7月1日,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機制(“基金互認”)推出,成為滬港通之後兩地資本市場融合的又一制度創新,標誌著集體投資類證券項下“居民在境外發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內發行”兩個子項突破了不可兌換狀態,資本專案可兌換實現新突破。
截至2016年末,內地基金香港發行銷售資金累計淨匯入9626萬元人民幣。
年報稱,2017年,外匯局對資本專案外匯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進一步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兼顧好促改革與防風險的關係。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真實性合規性審核機制和要求,穩步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和事中、事後管理。
外匯局副局長鄭薇日前在《中國外匯》雜誌撰文稱,外匯局於2016年放寬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單家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和鎖定期的限制、開放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及配合人民銀行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等舉措,也是在強化宏觀審慎管理領域的積極作為。下一步,監管部門將繼續研究並完善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框架。
關注金融機構整體杠杆程度
年報還提出了2017年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的主要思路,不斷充實和創新監管工具,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促進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完善銀行考核標準,發揮考核制度對銀行的激勵作用,督促銀行落實外匯業務展業自律要求。完善結售匯統計體系,加強銀行卡跨境使用外匯管理,繼續推進簡政放權。規範保險外匯業務合規發展。
鄭薇在文章中也提到了,強化外匯管理宏觀審慎管理的一個重要措施是,加強系統重要性機構的監管。
她表示,在關注金融機構整體杠杆程度,加強對銀行跨境融資、貿易信貸、內保外貸等業務管理,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基礎上,外匯管理部門還應當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業務的跟蹤監測和分析,加大業務指導力度,並對其提出更為審慎的管理要求;必要時,還可採取約談、誡勉談話等方式進行督促。
未來可借鑒企業分類管理的方式,從事前監管和事後處置兩方面著手,研究對金融機構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在全面、客觀評估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經營風險的基礎上,對高風險機構採取更加嚴格的監管。
此外,審慎管理理念也同樣適用於資金流動規模大、對跨境收支和結售匯影響突出的市場主體,外匯管理部門可與其建立密切的聯繫和溝通,實現更好的引導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