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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外碰面 大打出手 監獄官使擒拿術 扭傷前囚犯手腕

(此文為新加坡新聞)

火爆監獄官和前囚犯在監獄外碰面, 結果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監獄官甚至扭傷對方的手, 導致骨折, 直到有人路過勸架才收手。

法官斥責被告, 判他坐牢五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5年4月17日晚上10時35分, 地點在淡濱尼21街第201D座組屋附近。

被告是39歲的拉沙利(Razalli), 受害人則是43歲的法茲(Fauzil)。 受害人2007年至2012年於樟宜監獄服刑, 被告當時在該監獄當監獄官。

前囚犯被指用香煙指被告挑釁

根據法庭網資料, 兩人當晚碰面後, 很快認出彼此。

被告後來走向受害人, 兩人一言不合吵了起來, 受害人被指用點好的香煙指向被告挑釁他。

被告也不甘示弱, 把受害人推到, 還乘受害人倒地時使出擒拿術, 他抓住對方右手腕並且往後扭, 讓受害人在地上有足足兩分鐘動彈不得。

這時, 一名70歲的馬來男子路過, 經過一番勸解被告才肯鬆手離開。

同一天晚上, 被告稟告上司, 承認他與受害人大打出手, 事情因此曝光。

法官斥被告, 當獄官14年, 應懂得自律。

根據醫藥報告, 受害人的右手腕出現骨折現象, 相信是因被告施擒拿術時造成。

被告不認罪, 經審訊後被判有罪。

法官在下判時斥責被告, 當了14年的監獄官理應更懂得自律, 不該對一名前囚犯動粗。

法官最後判被告監禁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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