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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s的牛仔之道

不論世代交替、潮流轉換, 牛仔褲自然而然成為最經典且不褪流行之熱門單品, 尤其近年, “牛”已經是一年四季都不可缺少的必要元素了。

而說到“牛”就不得不提“牛王”的製造者---Levi's®。 無論你把自己的Style歸為何類, 休閒范兒、街頭范兒、搖滾范兒、或者覺得自己不屬於任何范兒, 你肯定都穿過一條叫Levi's®的牛仔褲。 這個世界上, Levi's®牛仔褲幾乎無處不在, 從頂級明星到搬磚工人, 既是時尚的焦點又是普通人衣櫃裡最不可或缺的單品。

可能你並不知道, Levi's®最開始其實是服裝零售商, 並不生產服裝。 看到有的資料說, 1847年, 品牌創始人Levi StraussStrauss從德國移民到了美國, 最先在東部(好像是紐約)待了一段時間, 過得比較潦倒, 然後才加入西部大開發的大軍到了三藩市。 不知道是不是年輕時在東部不太愉快的經歷導致了Levi's長時間的只在西部發展, 創立100年之後才開拓了東部市場。

眾所周知, 1873年5月20日, 世界第一條原創藍色牛仔褲誕生, 它就是Levi's®501®的前身。 這條當時為淘金工人們的需求打造的褲子, 甚至出現在卓別林的電影“摩登時代”中。 它的降生, 奠定了它從此在牛仔這個領域的王者地位。

有個著名的傳說是講, 李維斯先生用自己店裡的帆布做了第一條“牛仔褲”。

其實這是不對的, 首先, 牛仔褲的正真發明人並不是Levi Strauss, 而是一個叫Jacob Davis的裁縫。 其次, 最早的牛仔褲(如果可以叫牛仔褲的話), 的確是用帆布做的。 在最早的時候, 丹寧布料和帆布布料做的褲子並存了一段時間, 後來由於消費者更喜歡丹寧布料, 所以帆布褲子漸漸就退出了。

140多年以來, Levi's®501®經歷了12次改版革新。 Levi's®漫長且有點複雜的歷史為其品牌提供了足夠多的噱頭, 比如哈, Levi's®成立於1853年, 到1953年可以慶祝成立品牌成立100周年;第一條牛仔褲誕生於1873年, 到了1973年, 他們既可以慶祝品牌120周年, 又可以慶祝牛仔褲誕生100周年;而501正名於1890年, 1990年又可以來一次百年慶, 咳咳咳!

Levi's®標誌性的袋花, 也是最經典的牛仔褲袋花, 沒有之一。 上圖是早期的, 後來又發展成兩條線相交的袋花, 但這個圖案到底有什麼含義卻沒人說得清楚。 隨著1906年三藩市大火把當時的Levi's總部付之一炬, 這個歷史真相恐怕只有讓人不停猜下去了。 而在原創的道路上, 501®引領的紐扣門襟、赤耳面料、雙馬皮牌、藏頭鉚釘、紅旗標識、後袋雙弧線等一直被牛迷們津津樂道。

從發明牛仔褲開始,整整13年過去了,Levi's®才使用上了雙馬拉褲這個如今已世界知名的商標。

雙馬拉褲的圖案想表達什麼呢?

當然是鉚釘加固後,褲子怎麼拉也拉不壞嘛。一直有人懷疑Levi's®是不是真的搞過這試驗,真找兩匹馬來拉褲子?!但無論如何,這個標誌對世界服裝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聰明的Levi's®也意識到這個圖案設計是自己寶貴的財產,所以在各地商標局登記的時候,不僅要把雙馬拉褲登上,還要把所有兩個物體反方向拉褲都帶上,這樣一來,不管是骷髏馬拉褲(Bootleggers)、猴子拉褲(Endeavor)、包括坦克拉褲(Nylon)什麼的,通通都不行,能玩一下的,僅有日本小眾品牌而已,一旦做大,馬上就要改皮牌,否則就侵權了。

在傳承傳統的同時不斷追求革新,Levi's®跳脫了文化的阻礙與時代的演變,融合各國流行文化,將傳統與前衛、經典與流行完美詮釋,瑪莉蓮·夢露(Marilyn Monroe)、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麥當娜(Madonna Ciccone)等好萊塢名人都是Levi's®的愛好者。就連貓王(Elvis Presley)、披頭士(The Beatles)、滾石樂隊(The Rolling Stones)和THE RAMONES等搖滾牛人也都一度被Levi's®所俘虜。

每個圈子裡,都會有一把標杆,你只有過去了,才能算你已經進入這個圈子了。

而在牛仔圈,那個標杆就是Levi's®。

受到諸多名人熱愛的Levi's®,你是否也想來上一件兩件三件四件?

從發明牛仔褲開始,整整13年過去了,Levi's®才使用上了雙馬拉褲這個如今已世界知名的商標。

雙馬拉褲的圖案想表達什麼呢?

當然是鉚釘加固後,褲子怎麼拉也拉不壞嘛。一直有人懷疑Levi's®是不是真的搞過這試驗,真找兩匹馬來拉褲子?!但無論如何,這個標誌對世界服裝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聰明的Levi's®也意識到這個圖案設計是自己寶貴的財產,所以在各地商標局登記的時候,不僅要把雙馬拉褲登上,還要把所有兩個物體反方向拉褲都帶上,這樣一來,不管是骷髏馬拉褲(Bootleggers)、猴子拉褲(Endeavor)、包括坦克拉褲(Nylon)什麼的,通通都不行,能玩一下的,僅有日本小眾品牌而已,一旦做大,馬上就要改皮牌,否則就侵權了。

在傳承傳統的同時不斷追求革新,Levi's®跳脫了文化的阻礙與時代的演變,融合各國流行文化,將傳統與前衛、經典與流行完美詮釋,瑪莉蓮·夢露(Marilyn Monroe)、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麥當娜(Madonna Ciccone)等好萊塢名人都是Levi's®的愛好者。就連貓王(Elvis Presley)、披頭士(The Beatles)、滾石樂隊(The Rolling Stones)和THE RAMONES等搖滾牛人也都一度被Levi's®所俘虜。

每個圈子裡,都會有一把標杆,你只有過去了,才能算你已經進入這個圈子了。

而在牛仔圈,那個標杆就是Levi's®。

受到諸多名人熱愛的Levi's®,你是否也想來上一件兩件三件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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