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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謊稱CEO與15名大學生戀愛詐騙33萬,判刑11年

42歲的男子田福生, 謊稱是奢侈品公司CEO, 擁有北大清華雙碩士學位, 在4年裡通過QQ聊天等方式陸續與15名女大學生談戀愛, 並騙取她們33萬餘元。

2015年, 他因詐騙罪被判入獄8年。 因入獄之後又有受害人報案, 田福生再次受審並被房山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 田福生不服上訴到北京二中院, 近日, 北京二中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經房山法院查明, 2010年至2014年, 田福生在房山長溝鎮、張坊鎮等地, 利用QQ等通訊軟體與受害人相識。 他謊稱自己叫“田北冥”, 是清華大學及北京大學的雙碩士, 經營奢侈品、紅木等生意, 與8人建立戀愛關係, 並先後以做生意周轉、償還債務等理由, 騙8人33萬餘元, 最多的一人被騙14.9萬元, 最少的2000元。

實際上, 共有15名女子和他確定了戀愛關係, 其中14人是大學以上學歷。 據瞭解, 這15名女子中, 有14名包括北京、河北等地的大學本科生。 但因證據不足,

最終檢方只認定8人為受害人。

2014年6月17日, 兩名女孩主動來京找田福生, 二人先後來到田福生的住處。 因為田福生不在, 兩個女孩便聊起天來, 結果發現男友竟是同一人。

房山法院經審理, 以詐騙罪判處田福生有期徒刑8年, 罰金2萬元。 田福生不服上訴, 後被二審法院終審駁回。 但此案並未就此了結, 在田福生服刑時間, 又有4名被害人的證言、銀行轉帳材料等形成證據鏈。 今年3月, 田福生再次在房山法院受審。

房山法院經過審理認定, 從2012年開始, 田福生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等理由分別騙取4名被害人10萬余元。 田福生此次所犯詐騙罪, 是在其所犯前罪詐騙罪被判處的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的漏罪, 應當與其前罪詐騙罪並罰。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與其所犯前罪並罰,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

田福生不服上訴到二中院。 近日, 二中院經審理駁回田福生上訴,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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