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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烈的核戰爭中 蘇軍曾計畫這樣作戰

冷戰時期, 各大國在一個恐怖的核平衡下時刻保持戰戰兢兢。 尤其是蘇聯, 雖然懼怕核戰爭的爆發, 但是也為了應對非常可能爆發的核戰爭, 而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 比如在各種軍事武器設備上加裝改造成適合核戰爭的設備。

蘇聯軍方最早的觀點認為, 坦克的裝甲越厚重, 就能能夠越讓戰術核爆炸的輻射衰減。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 蘇聯研製了第一套車用集體防護裝置, 簡稱PAZ, 並先後給當時新服役的T-54/55、T-62坦克和BTR裝甲車上使用測試。

這套防護裝置有一部RBZ-IM輻射探測儀, 當探測到伽瑪射線和中子流時, 會向車體各關閉機關發送指令, 指令通過各關閉機構的小電爆管來執行操作, 使坦克裝甲車輛的人員艙和動力艙完全密閉, 從而確保坦克裝甲車輛的人員和機械不會受到衝擊波的傷害。

此時安裝在炮塔上的除塵增壓風機開始工作, 在人員艙內形成一定超壓, 排出空氣中的雜質, 以防止放射性污染物進入人員艙。 但是由於這種三防裝置沒有過濾裝置, 所以它算不上是一套完整的坦克三方系統。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 對於坦克而言, 開炮必然有硝煙進入車內, 而火炮抽煙裝置不屬於三防裝置, 那麼火炮又是如何做到防止核生化污染的?這主要歸功於火炮抽煙裝置(就是炮管上突出來的那一段), 現代的火炮抽煙裝置基本上都是空氣引射式的, 結構上類似一個單口儲氣筒。 在炮彈發射時, 膛壓升高, 高壓空氣進入抽氣裝置內,

炮彈飛出炮膛後, 膛壓下降, 此時抽煙裝置內的高壓氣體因為壓力差噴出, 方向向前, 因為空氣流速越大, 壓強越小, 於是在炮膛前部形成低壓區, 而此時炮拴已經打開與車內相同, 於是抽煙裝置形成的低壓區迫使膛內殘餘的火藥燃氣向前流動, 從而防止燃氣和有毒煙霧進入車內。

由於核爆炸試驗機會不多, 所以各國特別珍惜能夠檢驗常規兵器在這種特殊條件下測試性能的機會。 在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發生事故後, 為蘇聯軍隊第一次搜集到了裝甲坦克車輛在放射性污染條件下的使用經驗。 在消除切爾諾貝爾核電站事故影響時, 曾使用了履帶式排障工程車、裝甲修理-搶救車和裝甲運輸車, 還用了輪式戰鬥偵察-巡邏車和BTR-70裝甲運輸車。 我們今天透過蘇聯裝甲車輛在放射性污染條件下的使用測試情況。

由於過去沒有經驗, 蘇聯人在準備工作上做得相當充分。 所有上述車輛在駛往契爾諾貝爾原子發電站之前, 為在真正實現車輛在放射性污染區內工作, 在乘員工作地點區內,車輛內部和外面都裝備了鉛板狀的附加防輻射防護裝置。並且轉門設計了能夠在野外條件下立即安裝在車輛外部的附加防輻射防護裝置,從蘇聯的設計當中可以看出,以鉛版為原材料的防護裝置能夠為車輛有效抵擋γ射線的影響。以後新型車輛設計的時候,可以兼顧這種防γ射線裝置的安裝。

根據前蘇聯在後來深入切爾諾貝利核電站地區的人員記載,他們乘坐的車輛分為兩隊進入核放射區域。第一隊車於1986年4月29日駛入,第二隊車於1986年5月6日駛入。兩隊車輛都參加了以下幾項工作:搜集和埋葬具有放射源的污染物;伐木、清掃污染的死亡森林;安裝保護生物牆屋頂板。個別情況下,車輛要進入輻射級達到360倫琴/小時的區內工作。此時,車輛內部輻射級能夠達到15倫琴/小時。至1986年6月1日,第一隊車輛的工作時間平均為150小時,第二隊為100小時。經過消除放射性污染的試行後,車輛結構中的單個組部件仍然能夠檢測出輻射。即便清洗車輛,也未能洗去滯留的放射性“汙物”。而且在保養車輛期間,未直接參與消除事故影響的三名軍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輻射。

除此之外,還發生過幾起事件,進入污染地域的車輛履帶輻射級急劇地上升。仔細檢查後發現,履帶板的花紋之間壓入了土塊或石墨塊,它們的輻射級竟達到150倫琴/小時。為取出它們,曾製造了2米長的專用尖鐵棒,靠鐵棒費勁地撬出了土塊,然後放入抬鬥,送到臨時存放處。從以上資料得知,在核戰爭條件下使用裝甲車輛時,必須保證實現消除這些車輛上放射性污染的可能性,以便於在放射性污染區外繼續使用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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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乘員工作地點區內,車輛內部和外面都裝備了鉛板狀的附加防輻射防護裝置。並且轉門設計了能夠在野外條件下立即安裝在車輛外部的附加防輻射防護裝置,從蘇聯的設計當中可以看出,以鉛版為原材料的防護裝置能夠為車輛有效抵擋γ射線的影響。以後新型車輛設計的時候,可以兼顧這種防γ射線裝置的安裝。

根據前蘇聯在後來深入切爾諾貝利核電站地區的人員記載,他們乘坐的車輛分為兩隊進入核放射區域。第一隊車於1986年4月29日駛入,第二隊車於1986年5月6日駛入。兩隊車輛都參加了以下幾項工作:搜集和埋葬具有放射源的污染物;伐木、清掃污染的死亡森林;安裝保護生物牆屋頂板。個別情況下,車輛要進入輻射級達到360倫琴/小時的區內工作。此時,車輛內部輻射級能夠達到15倫琴/小時。至1986年6月1日,第一隊車輛的工作時間平均為150小時,第二隊為100小時。經過消除放射性污染的試行後,車輛結構中的單個組部件仍然能夠檢測出輻射。即便清洗車輛,也未能洗去滯留的放射性“汙物”。而且在保養車輛期間,未直接參與消除事故影響的三名軍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輻射。

除此之外,還發生過幾起事件,進入污染地域的車輛履帶輻射級急劇地上升。仔細檢查後發現,履帶板的花紋之間壓入了土塊或石墨塊,它們的輻射級竟達到150倫琴/小時。為取出它們,曾製造了2米長的專用尖鐵棒,靠鐵棒費勁地撬出了土塊,然後放入抬鬥,送到臨時存放處。從以上資料得知,在核戰爭條件下使用裝甲車輛時,必須保證實現消除這些車輛上放射性污染的可能性,以便於在放射性污染區外繼續使用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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