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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關政策出臺,打擊貨物虛報、走私漏稅!

前不久, 網傳巴基斯坦海關將與中國海關開展線上貿易資料互通核查平臺, 此消息已得到證實。

中巴海關交換電子資料

根據外媒THE NEWS瞭解到, 巴基斯坦卡拉奇海關官員表示, 巴基斯坦海關已完成線上貿易資料查驗的準備, 建立線上資料互通平臺, 該平臺主要是用來打擊來自中國的貨物虛假申報、走私漏稅等現象。

當地海關工作人員Muhammad Zahid Khokhar透露, 目前巴基斯坦海關與中國海關建立的線上資料互通平臺已經在著手開發, 線上測試階段表現良好。

另外, 巴基斯坦海關已做好相關準備, 最近還加裝了一個翻譯軟體,

將有助於巴基斯坦海關瞭解中國海關的相關政策。

據瞭解, 中國海關高層代表團將於5月21日抵達巴基斯坦審查專案進展情況, 並表示希望該專案於本月底正式啟動。

對中國出口商的影響

此次中巴交換海關電子資料消息一出, 國內很多進出口企業就收到巴基斯坦客戶的消息。 很多巴基斯坦客戶要求中國出口企業的報關金額與他們的清關金額保持一致。

問題的重點就在於這裡, 中國出口報關按照貨物實際價格如實申報, 而巴基斯坦部分進口商為了減少繳納清關費而低報進口價格。 互通電子資料之後, 二者不相符的現象將完全透明。

中國海關嚴禁虛報出口產品價格, 尤其涉及退稅產品, 報關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和收匯問題,

輕則海關查驗, 重則違反國家法律。

部分巴基斯坦客戶可能會就此事件哭訴進口清關“無利可圖”, 向中國出口商施加壓力, 要求降低出口價格。 這需要中國出口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跟巴基斯坦進口商協商解決。 還有一部分巴基斯坦進口商可能會提出一些私下交易的行為, 例如Commission, 對此應該果斷拒絕。

如何規避風險

目前出口巴基斯坦的付款條件一般都是L/C, 現在我國很多企業仍然“懼怕”信用證。 信用證屬於銀行信用, 相比常用的商業信用付款條件T/T, 信用證的安全性更高。 只要做到單證相符、單單相符, 即使買家有再多的理由, 銀行都會全額付款。

而且根據UPC600的規定, 在即期交單的情況下,

客戶在未辦理完付款手續前, 銀行不能放單給客戶。 也就是說, 在排除銀行匯款的時間因素干擾的情況下, 中國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付款之前, 客人不會提出關於產品的任何問題。 重點是開戶銀行的選擇:像滙豐銀行、渣打銀行、花旗銀行這類知名銀行在巴基斯坦的分行都是信譽良好, 可以信任的。 巴基斯坦的本地信譽較好的銀行包括:Habib Metropolitan Bank Limited、NationalBank of Pakistan、Askari Commerical Bank等也可以信任。

其次是對買家信用調查:可要求開證行向議付行提供一份買家的信用報告, 議付行會根據信用報告提供與該客戶交易的風險評估。 另外, 對於金額較大的出口合同。 建議出口企業向中國人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險。

最後是關於審證:在開證之前可以先要求客戶提供草稿來審核,

避免後續改證產生的不必要費用, 審證要嚴格, 如果擔心, 可以委託銀行或者專業代理完成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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