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打算結婚了, 但是前男友的一個行為, 讓我改變了想法, 決定逃婚。
我和前男友是在大學時候戀愛的, 那時候的戀愛很純粹,
戀愛後, 前男友對我真的很好, 記得我的一切喜好, 我生理期的時候, 他會給我煮紅糖水, 過馬路的時候, 他會拉著我的手, 讓我走在馬路的裡面, 情人節的時候, 他還會送我禮物, 雖然不是很值錢, 但是我能感受他的用心, 畢業後, 我們各自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然後我就帶著前男友去了我家。
前男友是一個農村人, 家裡沒有什麼錢, 他父親還去世了, 家裡都靠他母親微薄的收入支持著, 憑藉男友的條件買房子和車子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父母知道後, 就不同意我們結婚, 逼著我們分手, 剛開始我不分手, 但是我母親死活讓我分手, 最後我們就分手了。
分手後, 我就和現在的男友認識了, 他也是我大學的同學, 和前男友的關係很好, 相處之後, 他就給我告白了, 我答應了他的告白, 我們在一起後, 我帶他見了我父母,
看完後, 我驚呆了, 決定和前男友一起逃走, 你們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