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姜 楠 朱寶琛
《證券日報》6月2日獲悉, 為加強上市基金監管,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07年)》進行了修訂, 形成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17年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則》), 並公開向市場徵求意見。 同時,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於近期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17年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上市規則》”), 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 《規則》重點修訂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完善基金終止上市相關安排。
據悉, 本次《規則》徵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日。 下一步, 上交所將根據市場各方意見, 及時對《規則》進行完善。
而本次《上市規則》徵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日, 深交所將根據市場各方的意見, 及時對《上市規則》進行修改完善。
另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 與現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相比, 《規則》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完善基金上市和終止上市審核程式。 二是完善小規模基金終止上市相關安排。 三是加強對特殊基金的投資者保護和適當性管理。 四是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