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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掉壞毛病,靠獎勵而非懲罰

行為的習得依靠“強化”, 對行為進行獎勵, 會增加該行為的出現頻率。

——斯金納

這句話出自美國心理學家伯爾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納1957年的著作《強化的程式》。 斯金納是新行為主義的先鋒, 他認為人的行為都能被塑造, 只要用對方法。 為此, 他提出操作-強化理論。

對小白鼠進行了一系列實驗研究後, 斯金納發現, 如果一個操作發生後, 接著給予一個強化刺激, 那麼這個操作行為的發生頻次就會增加。 比如, 小白鼠在籠子裡隨機活動, 當不小心觸碰到一個按鈕時, 籠子有食物彈出, 那麼小鼠就會越來越多地去按壓按鈕,

於是就學會了“按按鈕”這個行為。 類似地, 鴿子偶一抬頭, 受到強化, 此後便會繼續抬高頭;嬰兒偶然一次叫了聲“媽”, 母親報之以微笑和愛撫, 孩子便會更多地說出“媽”字, 也就學會了叫“媽媽”。 可見, 要得到想要的行為, 巧妙的強化是關鍵。

強化, 就是通過強化物增強某種行為的過程。 簡單來說, 就是鼓勵和支持一種行為, 這種行為就會被逐漸固定下來。 強化的做法隨處可見, 考試得高分, 老師的表揚;做了好事, 鄰里的贊許;主動做家務, 父母的獎勵;工作表現出色, 獲得獎金……不僅對保持良好習慣有效, 在改掉惡習方面, 強化也管用。

很多人在改掉壞毛病時, 都採取“懲罰”的方式, 覺得自己能“吃一塹長一智”;父母也常常責備甚至打罵孩子,

讓他們長記性。 但斯金納認為, 懲罰只是一種治標的方法, 它只能暫時降低行為發生率, 而不能真正杜絕壞的行為。

有效、可行的做法是用好的行為“代替”壞的行為。 例如, 對於懶惰的人, 如果只是指責、謾駡他們好吃懶做, 他們也許會礙於情面動一動。 可一旦監管鬆懈, “懶癌”又死灰復燃甚至變本加厲, 因為人的本性是很難壓制的。 可以換一種做法, 在懶人一次主動、積極的表現後, 給予關注、肯定甚至公開表揚, 讓他們嘗到甜頭, 屢試不爽後, 人就變得積極一些。 學校、家庭和單位中, 也應多褒獎那些做得好的人, 為所有人樹立榜樣, 讓人們追求優秀, 而不是避免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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