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治”即“夾肉麵包”。 三明治, 是通過英文單詞Sandwich音譯來的。
“三明治”原本是大不列顛王國的侯爵封號, 約翰·蒙泰古是三明治侯爵的第四代, 他非常喜歡玩紙牌, 幾乎整天沉湎於紙牌之中, 玩得廢寢忘食。 有一天, 到了吃飯時間, 僕人給他準備了肉、香腸、雞蛋和麵包片, 可他還是捨不得放下手中的好牌, 於是就吩咐僕人將餐桌上的食物拿到他身邊。 然後他隨手把肉和香腸、雞蛋都夾在兩片麵包之間, 這樣一來, 又能吃飯, 又不影響玩牌了。 而且, 他發現這樣吃別有一番風味, 從此他愛上了這種食物。 不久, 這種用兩片麵包夾肉或香腸雞蛋的吃法就在當地流傳開了,
漢堡包的發明源于北美移民的隨船食品。
最早的漢堡包是用剁碎的牛肉末和麵做成的肉餅, 也稱為牛肉餅。 古代的韃靼人一直有生吃牛肉的習慣, 後來韃靼人開始西遷,
生活在德國漢堡地區的人們對其進行了改進, 把剁碎的牛肉泥揉在麵粉中, 攤成餅煎烤著吃, 因此改用地名為名, 稱它為“漢堡肉餅”。
德國移民又于1850年將漢堡肉餅的烹製技藝帶入了美國。 1932年, 開始有人把這種油炸牛肉餅夾進表面上撒有芝麻的小圓麵包中吃, 主要作為主食或點心食用。
再後來花樣就更多了, 它逐漸與三明治靠攏, 幾乎大同小異。 將牛肉餅夾在小麵包中間後被稱為漢堡包, 意思是夾有漢堡牛肉餅的麵包。
漢堡包的原名其實就是德國的一座城市“漢堡市”。 英語的hamburger意思就是“來自漢堡的”, 也可以指夾有牛絞肉肉餅的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