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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漢人甯死不留辮子,清末漢人甯死不剪辮子,滿人卻排隊剪辮子

典型的清初“金錢鼠尾”髮式

眾所周知, 清軍入關時, 曾強迫民眾“剃髮留辮”, 釀成許多屠城血案, 乃至有“留頭不留發, 留發不留頭”之說。 有沒有辮子, 始終是有清一朝, 衡量漢人是否歸降、是否接受清廷統治的重要標誌。 按常理, 這種屈辱性標誌物, 在清廷滅亡之際, 在民國政府宣佈“剪辮令”之後, 自會馬上被民眾拋棄, 成為歷史。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

清廷滅亡了, 民國發佈“剪髮令”, 但大多數民眾不願意剪辮子

1912年6月, 梅蘭芳剪掉了自己的辮子。 此時距離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發佈“剪髮令”, 已過去了3個月。 梅的行動顯然稱不上積極, 但相對身邊的其他人, 卻已可算走在時代的前沿。 比如, 為梅管理服裝和處理雜物的“跟包”, 無論梅怎麼勸, 就是死活不願意剪掉辮子。 梅只好趁他們睡覺的時候強行動手:

“我的跟包大李和聾子, 我勸他們剪辮子, 怎麼說也講不通。 有一天我只好趁他們睡熟了, 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聾子的辮子剪掉。 等他醒過來, 感覺到腦後光光的, 非常懊喪, 把個大李嚇得也有了戒心。 他每晚總是臉沖著外睡.好讓我沒法下手。 結果, 我趁他酣睡的時候, 照樣替他剪了。 ……第二天他含著眼淚, 手裡捧著剪下來的半根辮子, 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訴苦……過了好久, 他談起來還認為這對他的身體是一個重大的損失。 在當年是真有這許多想不開的人的。

清帝退位了, 老百姓卻不肯剪辮子。 這樣的情況, 具有普遍性。 在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 很多人去掉了辮子, 但未必皆是出於自願。 革命軍當年發起的強制剪辮運動, 曾引起頗多民怨。 在南京, 1912年2月, 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注意到:“(浙軍)帶著剪刀作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遊行, 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也因軍隊強制剪辮而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再次一級的城市及鄉村,沒有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比如,雲南軍政府於11月5日限令民眾5天之內剪掉辮子,但在騰越縣城,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

事實上,民國成立後,相當數量的中國人,仍留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辮子。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安徽績溪的書信,信中說道:“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發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在山西,直到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存,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員警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也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

“遺忘”和“美化”,是民眾不願意剪辮子的兩大主因民眾不樂意剪辮子,與民眾遺忘了“薙發令”這段歷史,有很大關係。

據臺灣學者王汎森的研究,清人對“發”字的使用格外小心,尤其是一些成語如“一髮千鈞”,更是極為敏感,“因為它令人產生一種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薙發’政策的不滿”。清廷花了八十餘年修纂《明史》,但這部巨著“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裡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這個詞。

“千鈞一髮”這個詞都找不到,當然更不能指望留下“薙發令”這段歷史。事實上,經過近300年的遺忘,到晚清,這段歷史已僅限於在知識份子和革命党當中流傳。(清廷也有意淡化這段歷史,默許臣民的辮子越留越粗。清初的“薙發令”,本只允許腦後留一小綹頭髮,名曰“金錢鼠尾”;至清末,則已允許保留較多頭髮。)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則“已將剃髮留辮當成自己民族固有的習俗加以遵行和維護”。據溥儀的洋老師莊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經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這段歷史,反而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的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割了辮子對“革命”表示抗議。錢穆生於清末,甚至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伯圭師隨又告餘,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余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錢穆是幸運的,他的老師錢伯圭是一位革命黨人。

但僅僅是“遺忘”,還不足以解釋那些對“剪辮令”的暴烈反抗。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這種暴力背後,顯然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虐待裡發現快感,奴役中尋出美來。時日長久,這樣的事情難免發生。人類文化史上也不乏先例。具體到“辮子”問題,辜鴻銘可算一個典型。辜當然不會不知道“辮子”承載著一段黑暗的奴役史,但他仍把辮子推為“國粹”。他的解釋是:“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我今亦曰:微曾文正,我其剪髮短衣矣!”——太平天國對“辮子”的恨,成就了辜鴻銘對“辮子”的愛;太平天國“醜陋的長毛”,讓辜鴻銘不惜美化腦後的“辮子”。當然,天平天國其實只是誘因,起主導作用的,仍是文化心理的異化。

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也因軍隊強制剪辮而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再次一級的城市及鄉村,沒有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比如,雲南軍政府於11月5日限令民眾5天之內剪掉辮子,但在騰越縣城,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

事實上,民國成立後,相當數量的中國人,仍留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辮子。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安徽績溪的書信,信中說道:“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發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在山西,直到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存,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員警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也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

“遺忘”和“美化”,是民眾不願意剪辮子的兩大主因民眾不樂意剪辮子,與民眾遺忘了“薙發令”這段歷史,有很大關係。

據臺灣學者王汎森的研究,清人對“發”字的使用格外小心,尤其是一些成語如“一髮千鈞”,更是極為敏感,“因為它令人產生一種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薙發’政策的不滿”。清廷花了八十餘年修纂《明史》,但這部巨著“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裡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這個詞。

“千鈞一髮”這個詞都找不到,當然更不能指望留下“薙發令”這段歷史。事實上,經過近300年的遺忘,到晚清,這段歷史已僅限於在知識份子和革命党當中流傳。(清廷也有意淡化這段歷史,默許臣民的辮子越留越粗。清初的“薙發令”,本只允許腦後留一小綹頭髮,名曰“金錢鼠尾”;至清末,則已允許保留較多頭髮。)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則“已將剃髮留辮當成自己民族固有的習俗加以遵行和維護”。據溥儀的洋老師莊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經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這段歷史,反而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的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割了辮子對“革命”表示抗議。錢穆生於清末,甚至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伯圭師隨又告餘,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余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錢穆是幸運的,他的老師錢伯圭是一位革命黨人。

但僅僅是“遺忘”,還不足以解釋那些對“剪辮令”的暴烈反抗。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這種暴力背後,顯然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虐待裡發現快感,奴役中尋出美來。時日長久,這樣的事情難免發生。人類文化史上也不乏先例。具體到“辮子”問題,辜鴻銘可算一個典型。辜當然不會不知道“辮子”承載著一段黑暗的奴役史,但他仍把辮子推為“國粹”。他的解釋是:“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我今亦曰:微曾文正,我其剪髮短衣矣!”——太平天國對“辮子”的恨,成就了辜鴻銘對“辮子”的愛;太平天國“醜陋的長毛”,讓辜鴻銘不惜美化腦後的“辮子”。當然,天平天國其實只是誘因,起主導作用的,仍是文化心理的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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