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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東力"、"公司")於2017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關於對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中小板關注函[2017]第142號), 現公司就關注函相關事項回復如下:

截至2017年5月25日, 你公司控股股東東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力集團")持有你公司股份1.39億股, 占公司股份總股本的31.08%, 東力集團已累計質押你公司股份1.39億股, 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總數的100%。

一、東力集團質押你公司股份所獲融資款項的主要用途和預計解除質押日期,

被質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倉風險以及針對平倉風險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回復:

截至2017年5月25日, 控股股東東力集團已累計質押寧波東力股份1.385億股;5月26日, 東力集團解除質押寧波東力股份0.15億股(詳見6月1日《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解除質押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7-021), 則東力集團質押寧波東力股份1.235億股, 占其持有寧波東力股份總數的89.17%。

目前, 東力集團持有寧波東力股份質押情況如下:

東力集團將持有的0.6億股寧波東力股份質押給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江東支行, 其中0.5億股質押合同到期日為2017年10月10日, 0.1億股質押合同到期日為2018年4月15日, 質押股份平倉線價格為5.31元;本次質押股份占其持有寧波東力股份總數的43.32%;

東力集團將持有的0.3億股寧波東力股份質押給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質押合同到期日為2017年12月14日, 無具體平倉線價格相關條款;本次質押股份占其持有寧波東力股份總數的21.66%;

東力集團將持有的0.085億股寧波東力股份質押給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質押合同到期日為2017年11月21日, 無具體平倉線價格相關條款;本次質押股份占其持有寧波東力股份總數的6.14%;

東力集團將持有的0.25億股寧波東力股份質押給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質押合同到期日為2019年5月17日, 質押股份平倉線價格為6.05元;本次質押股份占其持有寧波東力股份公司總股本的18.05%。

東力集團質押公司股份所獲融資款項主要用於收購浙江杭機鑄造有限公司控股權, 參與對外PE投資以及經營性流動資金周轉。

目前, 東力集團相關質押合同運行正常, 本次股票質押與質權人設定的平倉價格與公司現階段股價仍有較大差距;同時, 東力集團財務狀況良好, 融資管道較為暢通, 償債能力較強。 考慮到證券市場價格波動的不可預測性, 若未來股價下跌至平倉線, 如股票質押出現平倉風險, 東力集團將採取補繳保證金, 增加抵押物或歸還貸款的措施應對上述風險, 確保質押的股份不被強制平倉。

二、除上述質押股份外, 東力集團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還存在其他權利受限的情形, 如存在, 請說明具體情況並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回復:

除上述質押股份外, 東力集團持有的寧波東力股份不存在其他權利受限的情形。

三、你公司在保持獨立性、防範大股東違規資金佔用等方面採取的內部控制措施。

回復:

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企業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性, 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面向市場自主開發經營的能力, 並具有獨立的供應、生產和銷售系統。

公司的業務獨立情況:公司業務獨立于控股股東及其下屬企業, 業務結構完整, 自主獨立經營, 不依賴于股東或其它任何關聯方。 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無同業競爭, 控股股東不存在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經營的情形。

公司的人員獨立情況:公司設有人力資源部,

建有獨立的人事檔案,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均在公司工作並領取薪酬, 未在公司股東單位及關聯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職務或領薪, 不存在交叉任職的情況。 公司的財務人員、生產技術負責人亦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公司的資產獨立情況:公司資產獨立、權屬清晰, 生產經營必需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機器設備、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等資產的權屬完全由公司獨立享有, 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的情況。 公司對所有資產擁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權, 不存在資產、資金被控股股東佔用而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的機構獨立情況: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組織機構體系,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生產經營管理部門獨立運作,並制定了相應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控股股東或其職能部門之間不存在從屬關係。

公司的財務獨立情況:公司有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並配備了相應的財務人員,建立了獨立規範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開設了獨立的銀行帳戶,獨立納稅,獨立進行財務決算,不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長效機制,杜絕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行為的發生,公司制訂《防範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制度》,同時,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規定了董事、監事不得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公司實施的《關聯交易公允決策交易制度》,明確了在確認和處理關聯方之間關聯關係與關聯交易時應遵循的原則,制度中詳細的關聯交易的認定、決策許可權、審查和決策程式、表決回避和資訊披露等條例組成了較為完善的資金佔用防範機制,公司一直執行《關聯交易公允決策交易制度》,有效地保護了上市公司資產不受損害,也保障了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已制訂了《控股股東行為規範》,公司的控股股東嚴格遵守行為規範的要求,沒有超越股東大會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決策和經營活動。公司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機構和業務方面做到了"三分開、兩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公司實施了《獨立董事制度》、《內部審計制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內審部門的事前審查和事後審計約束了惡意的關聯關係的發生,包括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事項。

四、你公司認為應予以說明的其它事項。

回復:

公司控股股東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沒有超越股東許可權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生產經營活動,沒有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特此公告。

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公司的機構獨立情況: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組織機構體系,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生產經營管理部門獨立運作,並制定了相應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控股股東或其職能部門之間不存在從屬關係。

公司的財務獨立情況:公司有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並配備了相應的財務人員,建立了獨立規範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開設了獨立的銀行帳戶,獨立納稅,獨立進行財務決算,不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長效機制,杜絕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行為的發生,公司制訂《防範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制度》,同時,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規定了董事、監事不得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公司實施的《關聯交易公允決策交易制度》,明確了在確認和處理關聯方之間關聯關係與關聯交易時應遵循的原則,制度中詳細的關聯交易的認定、決策許可權、審查和決策程式、表決回避和資訊披露等條例組成了較為完善的資金佔用防範機制,公司一直執行《關聯交易公允決策交易制度》,有效地保護了上市公司資產不受損害,也保障了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已制訂了《控股股東行為規範》,公司的控股股東嚴格遵守行為規範的要求,沒有超越股東大會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決策和經營活動。公司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機構和業務方面做到了"三分開、兩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公司實施了《獨立董事制度》、《內部審計制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內審部門的事前審查和事後審計約束了惡意的關聯關係的發生,包括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事項。

四、你公司認為應予以說明的其它事項。

回復:

公司控股股東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沒有超越股東許可權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生產經營活動,沒有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特此公告。

寧波東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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