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是隨著家庭人口發展增多, 家長及子女之間為更好地處理關係而在生活上分開居住, 各自生活的一種方式。 雖然現在獨生子女較多,
分家單是當事人之間就財產分配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分家行為屬於民事行為, 在法律上同樣存在成立和生效的問題, 分家單的成立和生效從根本上證明分家行為是否成立、是否生效。
分家單的效力主要表現在:
一、分家單有證明財產歸屬的效力
分家單中涉及的財產按照分家單的記載, 由不同主體所有。 特別是分家單中關於家庭房屋歸屬的約定, 直接決定了在拆遷中對被拆遷房屋補償物件的認定。 對於參與分家的老人及其他家庭成員而言, 要充分認識到分家內容的法律後果,
二、分家單對在其上簽字的家庭成員產生約束力
簽署分家單的家庭成員均應遵守分家單中的約定。 實踐中, 由於法律意識的淡薄, 家庭成員在分家材料的簽署、見證等環節中, 往往會出現未簽字署名、無效代簽、簽字署名不規範等情形,
三、分家單是否適用《合同法》的問題?
分家單在內容上往往會涉及到財產分割事項以及其他涉及到一定身份關係的約定內容。 雖然法律規定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 但是和身份關係相關的財產性協議完全可以適用合同法的規定。
近幾年, 因土地徵收、房屋拆遷、旅遊開發等因素, 導致房屋升值, 涉房屋尤其是涉及農村房屋的案件日益增多。 此類案件的審理過程中, 當事人往往主張存在分家行為, 分家單會起到關鍵的證據作用。 如果不存在無效情形、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情形, 分家單就會直接產生法律上的效力。 往往是成為認定權屬、劃分權益的主要法律依據。
文丨王紹偉律師 房地產業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