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又一個高三已結束, 很多“高中情侶”又開始商量怎樣“各奔東西”了。 現在回想我讀高三那年, 很多同學也是已經“雙宿雙飛”, 雖自己一直以學習為重, 但對此還是習以為常。 結果就在高三開學第二周, 大課間我上完廁所回教室就聽同學們說今天我們班有老師“惹禍了”, 我開始以為是不是該老師體罰學生了。 細細打聽卻不是體罰, 而是今天他來教室催促學生交作業的時候, 發現教室裡一女同學坐在男同學腿上, 他覺得這有傷風化, 嚴重影響了班風學風, 且已經高三了, 希望大家能以學業為重。
有人問, 老師為什麼要道歉?這是教室不是KTV。 其實這個老師的初衷並沒錯, 就是想批評學生, 但卻過於激動和不分場合, 甚至是被學生鑽了牛角尖, 最後導致他吃了啞巴虧。 我們看看事情經過就知道是怎樣的了。
老師走進教室後, 當眾拍了桌子, 並指著這兩個學生說了“要談戀愛回自己家去”這樣的話, 而女學生立即從男同學腿上下來站著跟老師辯到:“誰跟你說我們談戀愛了?我們在打鬧, 不小心絆倒坐在了他腿上, 這是我們同學們之間的嬉戲打鬧, 也是我們的課間活動, 也是我們同學之間感情好不生疏的體現, 你為什麼要亂說我們談戀愛?你無憑無據, 就這麼中傷我們尊嚴, 我要告你”。 這下老師急了, 學生不買帳, 自己沒辦法解決了, 後來想起去學校德育處, 最後是德育處老師請來了家長,
其實, 這個老師就是犯了幾個錯。 其一, 他不應該在大庭廣眾之下說出那句話, 這可能會傷到有的學生的“玻璃心”, 到時候做出什麼傻事來, 那這老師真是冤枉。 其二, 沒有抓住切實證據, 最後反而被學生強行狡辯, 最後自己卻“拗不過”, 那面臨著的只能是“輸理”, 雖然這個“輸理”是打引號的, 也是被迫的。 其三, 同學太多, 而自己又不得不“輸理", 那最後只會讓自己在眾同學面前沒臺階下。
也從這件事情, 老師們必須學會幾個注意的地方。
第一:別在大庭廣眾之下處理這種學生“戀愛”, 必須是顧忌他們面子而下來談, 學生面子比你重要。
第二:不能太粗魯, 太粗魯了會反彈, 這種事情一般都是要循循善誘, 給他講道理,
第三:遇到混社會的學生, 覺得你棒打鴛鴦拆散了他們, 心生埋怨, 出校後可能會“教訓老師”, 所以老師自己一定要小心。
第四:小心學生說你中傷她的玻璃心, 到時候做出傻事, 你是吃不了兜著走。
所以, 面對這種事情, 老師一定要掂量掂量自己, 也考慮考慮後果, 其實, 老師最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