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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贍養父母十年,卻無繼承權利,公平嗎?

事件源于村裡小姐妹的講訴——當親情撞上利益之後, 傷害的究竟是誰。

丫丫外嫁十年, 但是最近往娘家跑得很勤, 每次回來, 在哥嫂家待不了三分鐘, 就會鬧出一場雞飛狗跳的爭吵。 時間一長, 附近十裡八鄉都知道了這事, 然後就成了茶餘飯後的話題焦點, 一時爭議四起, 說什麼的都有。

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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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嫁人時, 村還是村, 沒有任何產業支柱的地方, 完全靠的是外出打工維持生計。 丫丫就是打工的時候認識的丈夫, 然後就嫁到了隔壁縣, 剩下家裡父母跟哥哥嫂子一起生活, 丫丫偶爾回來一趟, 給父母留一些錢, 算是盡孝了。

原本還算和諧的家庭關係, 從哥嫂的孩子出生後, 就開始爭吵不斷, 主要是嫂子開始嫌棄年邁父母沒有勞動能力, 自己要養娃還要養兩個老人, 然後鬧著分了家, 兩個老人由兄妹倆各自贍養一個。 原本按照當地習俗, 家裡有兒子的情況下,

外嫁女兒一般不強制贍養老人。 但是丫丫不想讓父母受氣, 於是把母親接了過來, 留下父親和哥哥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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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兩年, 丫丫自己的孩子也出生了, 而這時母親因為一次突發中風, 救過來後變得生活不能自理, 自己只能在家全職照顧孩子和母親還有公婆,

家裡的收入只能依靠丈夫一個人, 壓力頓時大了起來。

幾年後, 娘家那邊由於爭取到了政策支持, 大量征地建設開發區, 包括丫丫娘家所在村子在內, 靠近縣城的幾個村子都被劃在了村改鎮的範圍內, 因此以戶為單位, 各自分配了房子, 哥哥和父母也各分配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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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和哥哥家的矛盾就是從父母那一套房子開始的, 哥哥想要把父母名下的那一套房子賣掉, 用作投資款。 按照傳統習俗, 丫丫作為已經外嫁的女兒, 是無權分配娘家任何資產的, 但是丫丫不同意, 因為自己也贍養了母親這麼多年, 尤其現在母親連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顧, 本來婆家人對此有頗有微辭了, 如果這時再任由哥哥一個人處理父母房產的話, 于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丫丫要求平分賣房款, 哥嫂自然不同意,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哪有女兒分娘家財產的, 況且你把母親都照顧成什麼樣了, 還有臉來要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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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就這麼激化了, 最可氣的是自己父親居然也是和哥嫂一個立場,

這讓丫丫無法接受, 就算自己放棄了, 自己婆家那邊怎麼解釋, 那以後還能有自己好日子過嗎?

事情至今也沒得到解決, 丫丫有時候一氣之下就想把母親送回去, 但是一看到母親無助的樣子, 就又心軟了下來, 只能繼續來回奔波, 爭取自己該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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