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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聲不輕|女性專用車廂是否是一劑良藥?

導讀

據媒體報導, 日前, 廣東省政協委員提出了《關於廣州地鐵設立女性專用車廂》的提案。 據稱, 深圳市本月將選取兩至三條地鐵線路試行設立“女性車廂”。 此舉有何爭議?請看下文……

“女性車廂”又起波瀾。

其實, “女性車廂”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 幾乎每一次有類似情況, 都會引起輿論熱議。 2013年, 武漢地鐵決定定時為女性提供專門候車區時, 是這樣;2016年, 鄭州公車系統推出了夏季女性專車時, 也是這樣。 只不過這一次, 輪到了廣州和深圳。

蘇忠陽在提案指出, 由於過於擁擠, 上下班高峰期乘坐地鐵的女性在地鐵上被“狠狠夾在人群中”, 難有尊嚴, 巨大的人流量也產生了諸多類似性騷擾的問題。 “

進步or倒退

當地媒體發起的問卷調查有近67%的人投了贊成票:

地鐵設立“女性車廂”, 理論上可以防止性騷擾;

保護女性隱私, 如避免女性哺乳的尷尬;

賦予女性乘車便利, 如緩解孕婦、體力較差的女性群體在擁擠時段乘車難等

但反對的聲音同樣強烈:

擔心此舉會造成新的男女不平等, 引起男性乘客的不滿;

擔心會造成運力資源的浪費;

通過物理隔離來體現對女性的“優待”, 本身就是一種歧視;

歷史的倒退, 不符合中國國情,

更不符合社會進步的潮流;

此舉無異于向流氓示弱, 只會放縱無恥之徒更加肆無忌憚地將魔爪伸向廣大女性

拋開上述影響, 理論上“女性車廂”究竟前景幾何?

拋開上述顧慮, 我們也要考慮, “女性車廂”真正設立是否還存在不少現實困難, 成效是否有待觀察。

拿我國來說, “女性車廂”在國內地鐵中還是空白, 雖然在2009年、2015年的北京市兩會上, 都有委員提出“設立女性專用車廂”的提案。 然而, 距今已過去幾年, 種種原因仍未落實。

韓國也分別在1992、2007年討論過女性專用車廂, 卻最終未能成行。 韓國採取的是, 在乘客較多的時間段, 把距離換乘通道較近的最後一節車廂指定為女性專用車廂, 但是這無法阻止蜂擁而至的男性乘客。

誠然, 目前國際社會中, 是存在一些國家成功設立了女性車廂, 但主要在是穆斯林國家, 成功設立背後有其文化的特殊性, 其他國家只有日本等少數國家。 日本雖然是最早建立女性車廂的國家, 但在幾年前, 也同樣有女權組織示威要求取消女性車廂。

回歸我國, 在我國的一二線城市, 尤其是高峰時段, 地鐵運力的緊張時, 在乘車難題面前, 要想男性乘客自覺不湧進“女性車廂”, 團團認為, 難度很大。 如果加大強制管理的力度, 無疑增加了高昂的成本。 所以, 如果“女性車廂”只是少數車廂, 也就決定了此舉很難針對所有有需求的女性乘客, 如果不能提供普適的保護,那也就無法改變女性乘車弱勢的困境。但如果增加“女性車廂”的比例,又必然影響到公共交通的資源配置,嚴重影響營運效率,也不可取。

真正良藥在哪裡?

為了實現男女平等,早在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中,就確定了實行男女平等和保護婦女的政策,。而50年代我國第一部憲法更規定了關於男女權利平等的相關內容,並相繼出臺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等相關專門法律,對女性的合法權益予以肯定和保護。

這次的“女性車廂”事件,讓團團聯想到之前同樣引起熱議的“女性停車位”,這些女性停車位被塗成粉色,且比普通停車位寬,均靠近出入口,有的還增加了燈光以及緊急呼叫設備。停車場方面稱設置專用停車位只是為了方便女性司機,並非歧視女性開車技術不好。

從女性專用停車位到女性專用車廂,團團認為,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或許首先還是要去“標籤化”。就像這次專用車廂的提案中,或是類似這樣的議題被提出時,雖然可能是善意的舉動,但女性首先已經因為性別而被貼上了“弱勢”的標籤,似乎在潛意識裡是告訴人們女性總是天然的更弱一些、需要更多的特別照顧。

回到女性車廂,雖然對於社會來講,這樣的方式確實可以保護女性的安全,避免受到騷擾。但從現實意義上來說,女性不應被貼上“弱者”的標籤,男性也不應該被貼上“施害者”的標籤,更不可輕易通過“隔離”來避免所謂的危險發生。對女性造成危險的壞人雖然有,但畢竟是少數,如果對付少數壞人的辦法,竟落到只能將好人隔離保護起來的地步,那是可悲的。

團團認為,男女自然屬性的區別,並不會產生人權上的差異。所有的關愛和照顧,都應當在男女同權,男女互相尊重的基礎上,然後再進而去討論、宣導、説明那些需要被關愛和被照顧的人,而並非基於性別的標籤。

換個角度來說,團團認為,這樣的舉措有點本末倒置之疑。現在針對女性的不法侵害不僅僅在公交、地鐵,實質上還在很多人口密集的場所,甚至在電梯、在辦公室。某種意義上來說,女性車廂的設立並沒有解決侵害女性這個現象背後真正的問題,而是在避重就輕。我們希望達到的,是能夠在全社會實現對女性真正的無標籤化的尊重,這種對他人的尊重、對他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才是無論男女老幼亦或各類群體,能夠讓自己獲得同等對待的前提。

團團認為,一方面充實出行類型,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建設;另一方面不斷完善法律法規,讓所有違法行為受害者在被害時敢勇於維護合法權益,周圍群眾能夠積極見義勇為,協助警方將涉事人員繩之以法,不讓涉事人員繼續倡狂。如此通過法律與道德的結合,才是解決問題的一劑真正良藥。

不過,儘管“女性車廂”導向意義與實質意義依然有待商榷,但其開展試點也不必過分緊張,畢竟,對廣大女性的關懷不能總停留在口頭,哪怕是失敗的嘗試,留下的反思也是一種進步。

如果不能提供普適的保護,那也就無法改變女性乘車弱勢的困境。但如果增加“女性車廂”的比例,又必然影響到公共交通的資源配置,嚴重影響營運效率,也不可取。

真正良藥在哪裡?

為了實現男女平等,早在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中,就確定了實行男女平等和保護婦女的政策,。而50年代我國第一部憲法更規定了關於男女權利平等的相關內容,並相繼出臺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等相關專門法律,對女性的合法權益予以肯定和保護。

這次的“女性車廂”事件,讓團團聯想到之前同樣引起熱議的“女性停車位”,這些女性停車位被塗成粉色,且比普通停車位寬,均靠近出入口,有的還增加了燈光以及緊急呼叫設備。停車場方面稱設置專用停車位只是為了方便女性司機,並非歧視女性開車技術不好。

從女性專用停車位到女性專用車廂,團團認為,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或許首先還是要去“標籤化”。就像這次專用車廂的提案中,或是類似這樣的議題被提出時,雖然可能是善意的舉動,但女性首先已經因為性別而被貼上了“弱勢”的標籤,似乎在潛意識裡是告訴人們女性總是天然的更弱一些、需要更多的特別照顧。

回到女性車廂,雖然對於社會來講,這樣的方式確實可以保護女性的安全,避免受到騷擾。但從現實意義上來說,女性不應被貼上“弱者”的標籤,男性也不應該被貼上“施害者”的標籤,更不可輕易通過“隔離”來避免所謂的危險發生。對女性造成危險的壞人雖然有,但畢竟是少數,如果對付少數壞人的辦法,竟落到只能將好人隔離保護起來的地步,那是可悲的。

團團認為,男女自然屬性的區別,並不會產生人權上的差異。所有的關愛和照顧,都應當在男女同權,男女互相尊重的基礎上,然後再進而去討論、宣導、説明那些需要被關愛和被照顧的人,而並非基於性別的標籤。

換個角度來說,團團認為,這樣的舉措有點本末倒置之疑。現在針對女性的不法侵害不僅僅在公交、地鐵,實質上還在很多人口密集的場所,甚至在電梯、在辦公室。某種意義上來說,女性車廂的設立並沒有解決侵害女性這個現象背後真正的問題,而是在避重就輕。我們希望達到的,是能夠在全社會實現對女性真正的無標籤化的尊重,這種對他人的尊重、對他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才是無論男女老幼亦或各類群體,能夠讓自己獲得同等對待的前提。

團團認為,一方面充實出行類型,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建設;另一方面不斷完善法律法規,讓所有違法行為受害者在被害時敢勇於維護合法權益,周圍群眾能夠積極見義勇為,協助警方將涉事人員繩之以法,不讓涉事人員繼續倡狂。如此通過法律與道德的結合,才是解決問題的一劑真正良藥。

不過,儘管“女性車廂”導向意義與實質意義依然有待商榷,但其開展試點也不必過分緊張,畢竟,對廣大女性的關懷不能總停留在口頭,哪怕是失敗的嘗試,留下的反思也是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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