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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耕地上建房,村集體收取費用是合法的嗎?國家徵收土地,村集體和村民如何分配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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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農業百事通收到農民朋友的私信, 向小編反映了一個問題, 在獲取耕地建房許可的前提下, 村集體要求收取申請人2000~2500元/平方米的費用, 這是否合法?還有就是, 在農村, 當面臨被國家徵收土地的問題時, 村集體和村民該如何分配徵收補償款?下面農業百事通給咱農民朋友詳細地解答;

農村耕地建房, 村集體收取費用是否合法

根據農業百事通查找的相關資料, 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政策, 原則上, 農村耕地是不允許私自建房的;村民想要在耕地上建房, 要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然後在拿到市建設局出具的選址意見的前提下向市國土資源管理局申請用地, 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 方可在耕地上建房;此外, 除了國土資源局收取土地使用費, 城建局收取建設規劃配套費和驗線費之外,

村委會是沒有權利收取任何費用的;因此, 在這個過程中, 村集體向村民徵收一定的費用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有遇到這種情況的村民大可以拒絕, 並提出舉報維權;

村集體和村民如何分配土地徵收補償款

根據我國徵收土地的相關法案規定,

土地徵收補償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即咱村民;還有一項安置補償費, 由村集體負責來安置土地被徵收的村民, 村民也可以不接受統一安置, 領取安置補償費用來支付個人保險費用或是其他;

農村的相關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 遇到任何問題, 歡迎咱農民朋友隨時諮詢農業百事通!

感謝關注農業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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