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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站向救援軍車收費已處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近尾聲

有報導指, 6月24日晚8點左右, 記者跟隨軍隊救援車輛前往茂縣救災, 途徑阿壩黃龍機場一處收費站, 收費員稱:這是私人收費站, 去茂縣救援的軍車也要收費, 並對兩輛軍車分別收費15元和10元。

期間收費員態度蠻橫, 說:"老天爺過去都得收費!我管你們是幹嘛的!"

從回復看, 政府部門的反應還是很快的。 處理也比較得當的。

對此事件, 很多網友批評:救災關鍵時間, 不該向救援的車輛、特別是軍車收費。

筱萊點評:

一、對於軍車本就不該收費。 不知這個收費站、這條路以前是怎麼執行軍車不收費政策的?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 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 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 以及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 免交車輛通行費。

也就是軍車, 在任何道路、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都要免費。

二、且不說人之良心, 但但從上文規定看, 對於救災車輛經批准也是要免費的。 何況救災還是軍車。 不知這收費站如何有了向軍車收費的膽, 如何下得了向救災車收費的手?而且底氣如此地壯?

三、當然, 我們最希望看到的是, 國家對通車、收費、免費的法律規定。 而不是明明有免費的法律也不執行, 同時, 我們也不希望看到, 剛剛還是收費的, 忽然接到某個領導電話, 就變成不收費了。 這不是法律, 而是官威。 哪怕是免費的電話, 我們也不希望看到。 因為今天一個電話把一輛車由收費變成免費, 明天就可能另一個電話把一條路由免費變成收費。

四、我們最最希望看到的是, 法律明確規定之後, 收費站的溫情服務:知道哪個輕哪個重, 此時看到救援的車輛, 即使還沒收到批復, 也立即放行。 對於國營的收費站來講, 如果有哪個站長因此批評你, 那說明他是混蛋。 以於私營的收費站來講, 即使免多了, 也當是為救災作了慈善罷,

沒壞處的。

好消息是, 最新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程式已經進行多時, 據瞭解現在已經進入尾聲。 新修訂版本將按照“用路者付費、差別化負擔”理念, 構建“收稅”與“收費”並行的兩個公路體系, 兼顧公平與效率。 其中, 非收費普通公路的建設和養護由公共稅收和一般預算負擔, 占公路網總里程的97%左右;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建設和養護, 通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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