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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故碰瓷反制妙招!

上篇文章裡我們講了事故發生後理賠處理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去4S店修還是去維修廠,等等等等。

那麼我們具體還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這事故遇到有人受傷了, 該不該墊付醫藥費呢?

事故現場人多嘴雜, 情勢複雜, 你該怎麼辦呢?

遇到碰瓷胡攪蠻纏的, 到底怎麼處理?

如果對方不肯賠錢, 不肯給資料, 反正就是各種不配合, 我又該怎麼辦呢?

這篇文章我就來和大家說一說。

那我們先來講講具體我們需要哪些資料好了, 先說自己吧, 自己需要準備影本有這麼幾樣: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保單、車主名下的銀行卡。

如果你不是車主, 比如說你這個車子是你媽名字的, 然後平時是你開, 你自己的銀行卡是不能用的, 要用你媽名下的銀行卡。

那剛才說的是影本, 然後呢我們就是要原件了, 原件需要的是定責單、定損單、蓋過章的維修發票和維修清單, 並且維修發票和維修清單上都需要有你自己車子的車牌號碼和底盤號。

那麼然後呢就是你要去找無責方要資料, 那也是差不多的, 對方的保單、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影本, 對方這個車子維修之後蓋過章的維修發票、維修清單和定損單。 這麼一大包你塞給維修廠, 維修工說:“去吧去吧我幫你弄!”我呢就回家等著拿錢了。

那我剛才說的那些無非就是有些麻煩而已嘛, 後面要說的就希望大家最好不要碰到, 就是人傷。

這人傷的話需要提供的資料就特別特別的多, 除了交警的事故定責單之外, 還有醫院提供的傷病證明、傷病診斷證明、檢查報告、病例、醫療發票, 基本上是這些東西。

但我說的只是基本上的, 因為人傷它的情形特別的複雜, 強烈建議各位朋友你還是再給保險公司打個電話, 再三和他確認, 我這些資料是不是都全了, 因為有時候真的會有遺漏。

比如說對方他是要求那個誤工費的, 那麼還需要額外的這個工資收入證明, 這個工資收入證明, 我們自己的保險公司他是要人才市場開的才認可,

還是說公司開的就可以了, 一定要問清楚。

那如果交通事故的確是非常厲害, 那麼我們也很遺憾, 那有可能還需要向對方去索要傷殘等級鑒定。

這個鑒定有的是醫院出的, 有的是殘聯出的。 哪一種是被保險公司認可的, 也要問問明白了。

那基本上就是這幾個流程了, 但是還有一些例外再來給大家講一講, 比如說對方抵賴, 他不賠錢;或者說他不給資料怎麼辦?

肯定就是我們之前講的沒有主動下車向人致歉, 關係搞得非常僵, 甚至是因為責任界定方面的問題互相吵來吵去, 你怎麼開車的你這個蠢貨等等等等。

這種說多了就有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 那麼比如說多次電話聯繫, 然後不理你, 後面呢直接就不接, 或者說, 口口聲聲答應說嗷好的好的好的好的好的好的, 就是不給你資料, 就是不給你錢, 這個時候怎麼辦呢?

就需要協力廠商介入了。

那我們肯定是由輕往重, 由簡單的往複雜的來。

第一個首先就是掛號信, 你問人家要資料你可以開一個律師函, 只要一百塊錢找一個免費的律師給你寫一個就可以了。

就是說我要問你要這個資料,我鈔票已經準備好了,請給我資料,告訴我打款的帳號或者是哪裡約定見面。

一定要發掛號信,並且在掛號信上面注明我這封信裡面的內容是定責單編號多少多少多少,無責方或全責方,向對方索要資料或者說索要打款帳號,或者說是索要賠款這麼一個東西。

就是說掛號信封面上面,這個內容也是有的,這樣才能作為呈堂證供。寫了信人家仍然不鳥你,沒辦法了。

那這個定責單上不是有個交警大隊,他也不是有一份的嘛,上面有這個交警大隊的這個連絡人的號碼,而且這個警官的名字一般也都會有的。

你就直接聯繫那個警官,或者讓他們這個大隊去協調一下。因為你出面人家有可能一不小心給你什麼列入了黑名單,或者一不小心覺得你是不是騙子啊。把你號碼忘了當初沒有存,這種都是有可能的嘛。

那麼你讓交警打電話過去,“你上次那個事故你去給他一下錢”,這交警幫你說句話,不過他只是負責給你協調,不是三包到家鈔票到戶的。

他就是這麼幫你講一講,如果這麼都不聽,估計人家是鐵了心找你麻煩了。趕緊給自己的保險公司打個電話,說:“我攤上這麼個事,我來報備一下,我該怎麼辦?”

保險公司他會來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的,那有一些情況是這樣的,就是你的保險公司和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同一家保險公司,那麼都是自家人嘛很簡單的。

那麼自己的保險公司會給你先行賠付就搞定了;那如果不一樣的這種情況呢?

他有可能就要使用代位求償權了,讓對方保險公司先賠給你,或者自己的保險公司賠給你之後,再去找對方的保險公司。

總而言之你要聯繫的是自己的保險公司,讓鈔票先拿到自己的手上,或者說讓資料先拿到自己的手上,其他後面的事情呢就讓保險公司去辦好了。

如果這些全都不行,各種不配合,實在是找不到人,就是不想讓你這麼順順利利的把事情辦完,我就是看你不舒服。即便是我自己不舒服,我也要讓你更不舒服,碰到這種人怎麼辦?

只有打官司了嘛。

那麼各位朋友,尤其是各位女性車主,或者說平時就是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上班的打工族朋友們,經常會覺得打官司是不是對我的名聲不利啊?這個會不會很複雜?會不會影響到我上班啊或者工作啊?

這裡我告訴你,其實是不會的。

現在基本上去打這樣的交通民事訴訟都是庭外和解的,不要覺得那個打官司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那往往都是全責方,無責方或者反正就是兩個人在一起。

這個法官就是個代理員,他會跟你說的,你們這種官司完全沒有必要打的,我跟你這麼講好了,這個證據都在這裡,責單也寫好了,你一定打輸!你一定打贏!有什麼好弄的,你們庭外和解一下,把錢付掉就好了嘛。

尤其是你這個全責方,你要是再是胡攪蠻纏或者怎麼怎麼樣,人家真的和你打官司了,除了本身撞車子要賠的錢之外,你這個打官司的訴訟費還都是要敗訴方全額承擔的。

而且訴訟方可能因為上氣頭了,是吧,就覺得不爽,他又要搞你了,他就會要求什麼額外的補償。

比如說公司這個什麼,在運作的時候交通費,打官司的交通費、誤工費,我還要讓你登報道歉,幹什麼?我就要讓你在人民日報上面,說聲對不起!I’m so sorry ,是吧。

這其實是件很丟臉的事情,甚至是誇張一點講還會有什麼,精神損失費,不划算的,你們也不要鬧了,你們都不要鬧了,世界和平不是都挺好的嘛,該付的錢付錢。

當場門口ATM機結完,拿著資料走走走走走,後面還有一百多個人呢,快去吧。

所以說大家也不用太擔心這個問題,打官司可不是我們包青天那樣的,輸的人就會躺到鍘刀上面去“哢碴”一下,其實只是一個流程。

那我們再來講一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全責方,或者說是各位車主們,如果我真的不小心撞到了人,我要不要墊付醫藥費?

譬如說你撞了一下崴了腳,或者說哎呦哎呦這種情況發生了,那我覺得是出於後面流程的操作上互相配合的,這個考慮,以及自己道德方面的自我心裡暗示的角度去分析的話呢。

我還是建議墊付醫藥費的,並且在墊付的同時就直接拿走保險公司所需要的理賠單據。一般情況下就是病例、醫療發票這種就可以了,不過人傷一定要和保險公司反復確認資料。

那如果撞的是非常非常嚴重,比如說你撞過去一地都是一灘血,你叫他他已經沒有反應了,眼睛也睜不開,這個時候第一件事情就不是考慮要不要墊付醫藥費了,趕緊打120叫救護車,人命比什麼都要緊。

那等到救護車來了,你自己也緩過神來之後,你再考慮一下,那我這裡其實是不是,怎麼講,這種情況我還是不太建議墊付醫藥費了,為什麼呢?

就是說保險公司的理賠額度你先要跟他確認清楚,並且醫療他是一個長時間持續的過程,而保險公司必須在你整個醫療過程完成之後,你拿相關的單據他才能給你進行一個賠付。

那如果這筆費用是超過你這個保險能夠理賠範圍的呢,其實大家都不願意碰到這種不幸的事情。

但是在操作上面的話,其實並沒有什麼所謂的弱勢和強勢之分。

大家都是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個城市的普通人而已,所以我們盡自己的所能,但也要保證自己能夠避免額外的損失,也要保證自己避免了這種,怎麼講呢?

大家也基本上都懂的嘛。不要搞得家破人亡,是吧。

因為在我的理解裡面,我覺得大多數的各位車主朋友,都是非常好心的,也是心地善良的。

我剛才說的更多是偏向于我們車主相對比較法理的角度,但是人心道德這個東西,真的很難講。

在我的認識的大多數車主裡面,基本上也都是主動墊付醫療費的,那麼真的就是要墊付了,而且情況比較嚴重的時候呢,千萬記得,再三說一遍,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就像我們前面說的,你這個醫院到底保險公司和交警隊它是認不認的呀,或者說他一定要去他認識的那個,比如說什麼老中醫,或者說是非常好的外科手術的醫院。

他要如果轉院的話,那麼就需要轉院證明,一般轉的話只能往高的轉,不能往低的轉。

你說一個乙級醫院轉到一個社區醫院,顯然不是靠譜的一件事情。然後不同的傷情它對應不同的醫療等級,也要和保險公司確認清楚。

這個時候就要和患者進行一個溝通,尋求理解,比如說我這個腿不小心被撞傷了,或者是撞斷了,或者怎麼樣的,那到底是拍X光,還是做CT?

這個就要問清楚哪一種是在理賠範圍內的,然後跟受傷的人說,對不起,這個,你這個情況有可能只能拍X光,如果你真的要堅持拍CT,我覺得也挺不好意思的,那我自掏腰包把這個錢呢掏給你。

不是說我們自己不能進行額外的補貼,對吧,人心嘛!而是我們要知道哪一些是可以理賠的,哪一些我們自己是要付錢的,包括這個藥也是一樣的。

保險公司的話一般情況下呢,只能理賠甲類藥和部分的乙類藥,丙類藥保險公司都是不負責理賠的。

那有一些譬如說我這個受傷很嚴重,或者說怎麼樣,除了甲類藥和乙類藥之外,我還需要什麼?要不來點什麼營養針啊、營養液,什麼丙類的或者是進口的。

那如果我們車主朋友自己允許的情況下,且你也是心甘情願的情況下,那你要明白這個費用是你自己掏的,而且是不能夠被理賠的,因為往往這個時候患者,或者說是受傷的人都是比較激動的。

那麼我們也是量力而行,安撫一下受傷人的心情,也是比較好的嘛。畢竟什麼都比不過生命,這個生命是最重要的。

但同樣因為生命,而讓自己後面產生了太多太多的糾纏和負擔,連累到了自己的家人、老婆、老公、孩子,那也是不可取的嘛。

那只能選擇一個比較中間的環節,付還是不付只能是case by case,一事一議;但必須要清楚的就是哪些能賠,哪些不能賠,各位心中還真得有個數。

要把剛才說的那些單據全部要留存好,然後呢就是第一時間,包括那些保險公司不能理賠的資料,我們都需要拿。

比如說我剛才前面說的那個X光拍完OK那能理賠,CT我自己掏錢給你拍了,這個資料我還是要拿到的。

一手付診療費,一手拿病例和發票,那麼其他這些附加的這些東西,比如說入院手續或者說是診斷報告,也盡可能第一時間拿到手,相對來說會比較理想。

那麼最後再講一個車主比較冤枉的情況就是萬一我撞的那個哥們他是個碰瓷的怎麼辦呢?他就是來騙錢的。

其實這個也是很簡單,萬變不離其宗,碰瓷不就是要你的錢嗎?

你就可以主動向他申明,也是示好,友善一點,我這個人這輩子都是不私了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公事公辦。

那麼如果你撞的不是車子,比如說一個背著吉他的那個騎腳踏車的一個小夥子或者怎麼樣,那你也可以很耐心,很友好的跟他說,人傷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私了的。

你看你都摔了因為畢竟你人受傷需要去檢查,有可能後續你現在覺得沒事,後面的確還是有可能會有什麼併發症或者後遺症,需要額外進行治療的。

而且這個費用是保險公司理賠的,這個沒有關係的,我要不要現在給你去叫個救護車,或者給你報警或者怎麼樣?

哪怕你摔倒的時候,這個吉他摔碎了,很多人都是這樣的,經常就是哎哎哎這麼一下,他也不跟你說人有事,就說我背的那把吉他,這是承托了我當年的夢啊,很貴的怎麼樣,被你搞爛了或者怎麼樣。

你跟他說沒有關係的,你這個吉他摔碎了,我只要在定責單裡面寫本次事故造成這個吉他一把摔碎或者說摔破,把這個照片留下來,保險公司也是可以賠給你的。

小夥子你不要擔心,老老實實的等著員警過來就好了。立刻報警,一般人家這個時候就會溜了,人家明白這個錢估計是拿不到手了,除非是黑社會把你架著。

我想這個在現在我們中國不太會有這種事情了吧,是吧。

今天也是講的差不多了,是不是有點非常的繁冗複雜,給大家總結一下,跟大家講講總的一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叫做人命優先,尤其是你碰到人傷事故的時候。

你一定要第一時間為他尋求幫助,報警,叫救護車,或者說周圍有國家認可的這種醫師資質的這些路人,或者朋友,也可以讓他們來代勞進行急救,或者是臨時的輔助措施。

但是自己千萬不要逞英雄,你不是學醫的,你不懂的時候,人家有可能只是有一點點頭部出血,給你搖了搖搖成腦部內出血,或者腦震盪,這種事情可千萬不能搞。

那麼除了不要逞英雄,也不要去和他去進行任何的肢體接觸,很有可能你在發生事故,員警還沒來的時候一堆人就已經圍上來了。

那往往這個時候車主朋友就會覺得特別的害怕,手足無措,是吧。

我到底是去站在人旁邊呢,還是站在車旁邊呢,我還是走到哪裡去呢。我這個時候很緊張,我能不能抽根煙或者怎麼樣啊?非常緊張的。

這個時候我建議你,確認現場情況,取證完全並且救援車、警車都在過來的路上的時候安安靜靜就坐在自己的車子裡面等待救援。

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就把車的窗戶全部都搖起來,和外部進行一個隔絕,讓自己安靜的等待一下也平復一下。

因為人家是人命你自己也是人命啊。萬一什麼憤怒的不明真相的群眾沖過來把你的車子給掀翻了,把你暴打一頓,那也是不好的,對吧,也是要保護自己的。

那麼第二個原則叫做取證優先,確保人命優先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我們就要下車拍照。

如果條件允許你手機也是很牛逼的話,你可以錄音、拍視頻、錄影,把證據和當時的情況盡可能的留下來,到時候還原起來定責和處理糾紛,也是非常有幫助的。

如果各位朋友不怕破費的話,開車的時候買一個行車記錄儀也是比較不錯的選擇。那為什麼叫取證優先呢?那不被優先的是什麼?

那就是口角,你開車怎麼開的,明明這條路我先開過來,你怎麼蹭上去的,你當初讓我一下不就好了嘛。

口角是沒有任何的意義的,它只會讓雙方這個,矛盾激化,產生強烈的這種對抗情緒,日後的流程走起來越來越麻煩,越來越難而已。

我們更多的時候是需要人文的關懷,以及的確是耽誤到對方時間,可以對此來進行一個抱歉,但不用道歉,覺得不太好意思或者是怎麼樣。

因為哪怕我有理或者是你有理,大家的時間畢竟都已經是攤進去了嘛。對不對,沒有必要吵架,更不要去羞辱對方的車技,這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

第三個原則叫做一手交貨,一手交錢,這個貨就是發票。

剛才前面說的這種耍無賴的事情,往往都是一方拿了資料,這個錢還沒到手,或者說是拿了錢、資料還沒給,都是這種情況。

那比較好的辦法呢,如果是同城呢,我建議大家就當面現金交易。

我們見面約個星巴克,那你這個發票三千塊,我拿了給你現金三千塊,我左手把發票給你,右手麼鈔票三千塊錢拿回來。

那反過來也是一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這樣是比較簡單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這樣的,人家說我墊不出這個錢,或者說我發票根本就拿不出來,或者說他就是想為難為難你,或者怎麼樣怎麼樣。

那不妨全責方的朋友,自己稍微辛苦一下,就直接跑到無責方的維修廠,你呢幫他把維修廠的這個修理費當場就刷卡給付掉,或者現金也可以直接把你需要的資料拿回來這也是比較妥當的操作方式。

因為畢竟維修廠是協力廠商的,沒必要幫著對方的車主跟你鬥氣來折騰你吧,對吧,人家拿了錢修好麼就好了。

那麼第三種相對會複雜一點,就是我們什麼五一十一這種黃金周、春節的時候麼在外地,然後外地的馬路上跟人家哢擦一下碰到了,然後大家城市互相也都不一樣,那怎麼辦辦呢?

那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前面說的異地掛號信了。

一般情況下按照慣例都是提交資料的這位元朋友先把掛號信發送給全責方,然後全責方在收到的時候再把錢轉帳給無責方。

因為這個掛號信上面他是標注了信件的內容和目的的,所以對方是不能抵賴的,對吧,這個就比較簡單了。

好了,今天基本上就講到這裡了。怎麼處理不懂,畢竟可以是問員警,問保險公司的。但是人不能重新來,生命是最重要的。

所以說真的發生事故的時候,建議各位朋友拋開自己的情緒以及主觀的判斷,多關心一些,對生命本身多一些尊重和呵護。

當然了,開車平安,順心順意,不碰到才是最好的嘛。

哎,我撞了狗,是狗賠我還是我賠狗呢?

今天我們先說到這裡,祝各位好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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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掛號信封面上面,這個內容也是有的,這樣才能作為呈堂證供。寫了信人家仍然不鳥你,沒辦法了。

那這個定責單上不是有個交警大隊,他也不是有一份的嘛,上面有這個交警大隊的這個連絡人的號碼,而且這個警官的名字一般也都會有的。

你就直接聯繫那個警官,或者讓他們這個大隊去協調一下。因為你出面人家有可能一不小心給你什麼列入了黑名單,或者一不小心覺得你是不是騙子啊。把你號碼忘了當初沒有存,這種都是有可能的嘛。

那麼你讓交警打電話過去,“你上次那個事故你去給他一下錢”,這交警幫你說句話,不過他只是負責給你協調,不是三包到家鈔票到戶的。

他就是這麼幫你講一講,如果這麼都不聽,估計人家是鐵了心找你麻煩了。趕緊給自己的保險公司打個電話,說:“我攤上這麼個事,我來報備一下,我該怎麼辦?”

保險公司他會來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的,那有一些情況是這樣的,就是你的保險公司和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同一家保險公司,那麼都是自家人嘛很簡單的。

那麼自己的保險公司會給你先行賠付就搞定了;那如果不一樣的這種情況呢?

他有可能就要使用代位求償權了,讓對方保險公司先賠給你,或者自己的保險公司賠給你之後,再去找對方的保險公司。

總而言之你要聯繫的是自己的保險公司,讓鈔票先拿到自己的手上,或者說讓資料先拿到自己的手上,其他後面的事情呢就讓保險公司去辦好了。

如果這些全都不行,各種不配合,實在是找不到人,就是不想讓你這麼順順利利的把事情辦完,我就是看你不舒服。即便是我自己不舒服,我也要讓你更不舒服,碰到這種人怎麼辦?

只有打官司了嘛。

那麼各位朋友,尤其是各位女性車主,或者說平時就是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上班的打工族朋友們,經常會覺得打官司是不是對我的名聲不利啊?這個會不會很複雜?會不會影響到我上班啊或者工作啊?

這裡我告訴你,其實是不會的。

現在基本上去打這樣的交通民事訴訟都是庭外和解的,不要覺得那個打官司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那往往都是全責方,無責方或者反正就是兩個人在一起。

這個法官就是個代理員,他會跟你說的,你們這種官司完全沒有必要打的,我跟你這麼講好了,這個證據都在這裡,責單也寫好了,你一定打輸!你一定打贏!有什麼好弄的,你們庭外和解一下,把錢付掉就好了嘛。

尤其是你這個全責方,你要是再是胡攪蠻纏或者怎麼怎麼樣,人家真的和你打官司了,除了本身撞車子要賠的錢之外,你這個打官司的訴訟費還都是要敗訴方全額承擔的。

而且訴訟方可能因為上氣頭了,是吧,就覺得不爽,他又要搞你了,他就會要求什麼額外的補償。

比如說公司這個什麼,在運作的時候交通費,打官司的交通費、誤工費,我還要讓你登報道歉,幹什麼?我就要讓你在人民日報上面,說聲對不起!I’m so sorry ,是吧。

這其實是件很丟臉的事情,甚至是誇張一點講還會有什麼,精神損失費,不划算的,你們也不要鬧了,你們都不要鬧了,世界和平不是都挺好的嘛,該付的錢付錢。

當場門口ATM機結完,拿著資料走走走走走,後面還有一百多個人呢,快去吧。

所以說大家也不用太擔心這個問題,打官司可不是我們包青天那樣的,輸的人就會躺到鍘刀上面去“哢碴”一下,其實只是一個流程。

那我們再來講一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全責方,或者說是各位車主們,如果我真的不小心撞到了人,我要不要墊付醫藥費?

譬如說你撞了一下崴了腳,或者說哎呦哎呦這種情況發生了,那我覺得是出於後面流程的操作上互相配合的,這個考慮,以及自己道德方面的自我心裡暗示的角度去分析的話呢。

我還是建議墊付醫藥費的,並且在墊付的同時就直接拿走保險公司所需要的理賠單據。一般情況下就是病例、醫療發票這種就可以了,不過人傷一定要和保險公司反復確認資料。

那如果撞的是非常非常嚴重,比如說你撞過去一地都是一灘血,你叫他他已經沒有反應了,眼睛也睜不開,這個時候第一件事情就不是考慮要不要墊付醫藥費了,趕緊打120叫救護車,人命比什麼都要緊。

那等到救護車來了,你自己也緩過神來之後,你再考慮一下,那我這裡其實是不是,怎麼講,這種情況我還是不太建議墊付醫藥費了,為什麼呢?

就是說保險公司的理賠額度你先要跟他確認清楚,並且醫療他是一個長時間持續的過程,而保險公司必須在你整個醫療過程完成之後,你拿相關的單據他才能給你進行一個賠付。

那如果這筆費用是超過你這個保險能夠理賠範圍的呢,其實大家都不願意碰到這種不幸的事情。

但是在操作上面的話,其實並沒有什麼所謂的弱勢和強勢之分。

大家都是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個城市的普通人而已,所以我們盡自己的所能,但也要保證自己能夠避免額外的損失,也要保證自己避免了這種,怎麼講呢?

大家也基本上都懂的嘛。不要搞得家破人亡,是吧。

因為在我的理解裡面,我覺得大多數的各位車主朋友,都是非常好心的,也是心地善良的。

我剛才說的更多是偏向于我們車主相對比較法理的角度,但是人心道德這個東西,真的很難講。

在我的認識的大多數車主裡面,基本上也都是主動墊付醫療費的,那麼真的就是要墊付了,而且情況比較嚴重的時候呢,千萬記得,再三說一遍,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就像我們前面說的,你這個醫院到底保險公司和交警隊它是認不認的呀,或者說他一定要去他認識的那個,比如說什麼老中醫,或者說是非常好的外科手術的醫院。

他要如果轉院的話,那麼就需要轉院證明,一般轉的話只能往高的轉,不能往低的轉。

你說一個乙級醫院轉到一個社區醫院,顯然不是靠譜的一件事情。然後不同的傷情它對應不同的醫療等級,也要和保險公司確認清楚。

這個時候就要和患者進行一個溝通,尋求理解,比如說我這個腿不小心被撞傷了,或者是撞斷了,或者怎麼樣的,那到底是拍X光,還是做CT?

這個就要問清楚哪一種是在理賠範圍內的,然後跟受傷的人說,對不起,這個,你這個情況有可能只能拍X光,如果你真的要堅持拍CT,我覺得也挺不好意思的,那我自掏腰包把這個錢呢掏給你。

不是說我們自己不能進行額外的補貼,對吧,人心嘛!而是我們要知道哪一些是可以理賠的,哪一些我們自己是要付錢的,包括這個藥也是一樣的。

保險公司的話一般情況下呢,只能理賠甲類藥和部分的乙類藥,丙類藥保險公司都是不負責理賠的。

那有一些譬如說我這個受傷很嚴重,或者說怎麼樣,除了甲類藥和乙類藥之外,我還需要什麼?要不來點什麼營養針啊、營養液,什麼丙類的或者是進口的。

那如果我們車主朋友自己允許的情況下,且你也是心甘情願的情況下,那你要明白這個費用是你自己掏的,而且是不能夠被理賠的,因為往往這個時候患者,或者說是受傷的人都是比較激動的。

那麼我們也是量力而行,安撫一下受傷人的心情,也是比較好的嘛。畢竟什麼都比不過生命,這個生命是最重要的。

但同樣因為生命,而讓自己後面產生了太多太多的糾纏和負擔,連累到了自己的家人、老婆、老公、孩子,那也是不可取的嘛。

那只能選擇一個比較中間的環節,付還是不付只能是case by case,一事一議;但必須要清楚的就是哪些能賠,哪些不能賠,各位心中還真得有個數。

要把剛才說的那些單據全部要留存好,然後呢就是第一時間,包括那些保險公司不能理賠的資料,我們都需要拿。

比如說我剛才前面說的那個X光拍完OK那能理賠,CT我自己掏錢給你拍了,這個資料我還是要拿到的。

一手付診療費,一手拿病例和發票,那麼其他這些附加的這些東西,比如說入院手續或者說是診斷報告,也盡可能第一時間拿到手,相對來說會比較理想。

那麼最後再講一個車主比較冤枉的情況就是萬一我撞的那個哥們他是個碰瓷的怎麼辦呢?他就是來騙錢的。

其實這個也是很簡單,萬變不離其宗,碰瓷不就是要你的錢嗎?

你就可以主動向他申明,也是示好,友善一點,我這個人這輩子都是不私了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公事公辦。

那麼如果你撞的不是車子,比如說一個背著吉他的那個騎腳踏車的一個小夥子或者怎麼樣,那你也可以很耐心,很友好的跟他說,人傷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私了的。

你看你都摔了因為畢竟你人受傷需要去檢查,有可能後續你現在覺得沒事,後面的確還是有可能會有什麼併發症或者後遺症,需要額外進行治療的。

而且這個費用是保險公司理賠的,這個沒有關係的,我要不要現在給你去叫個救護車,或者給你報警或者怎麼樣?

哪怕你摔倒的時候,這個吉他摔碎了,很多人都是這樣的,經常就是哎哎哎這麼一下,他也不跟你說人有事,就說我背的那把吉他,這是承托了我當年的夢啊,很貴的怎麼樣,被你搞爛了或者怎麼樣。

你跟他說沒有關係的,你這個吉他摔碎了,我只要在定責單裡面寫本次事故造成這個吉他一把摔碎或者說摔破,把這個照片留下來,保險公司也是可以賠給你的。

小夥子你不要擔心,老老實實的等著員警過來就好了。立刻報警,一般人家這個時候就會溜了,人家明白這個錢估計是拿不到手了,除非是黑社會把你架著。

我想這個在現在我們中國不太會有這種事情了吧,是吧。

今天也是講的差不多了,是不是有點非常的繁冗複雜,給大家總結一下,跟大家講講總的一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叫做人命優先,尤其是你碰到人傷事故的時候。

你一定要第一時間為他尋求幫助,報警,叫救護車,或者說周圍有國家認可的這種醫師資質的這些路人,或者朋友,也可以讓他們來代勞進行急救,或者是臨時的輔助措施。

但是自己千萬不要逞英雄,你不是學醫的,你不懂的時候,人家有可能只是有一點點頭部出血,給你搖了搖搖成腦部內出血,或者腦震盪,這種事情可千萬不能搞。

那麼除了不要逞英雄,也不要去和他去進行任何的肢體接觸,很有可能你在發生事故,員警還沒來的時候一堆人就已經圍上來了。

那往往這個時候車主朋友就會覺得特別的害怕,手足無措,是吧。

我到底是去站在人旁邊呢,還是站在車旁邊呢,我還是走到哪裡去呢。我這個時候很緊張,我能不能抽根煙或者怎麼樣啊?非常緊張的。

這個時候我建議你,確認現場情況,取證完全並且救援車、警車都在過來的路上的時候安安靜靜就坐在自己的車子裡面等待救援。

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就把車的窗戶全部都搖起來,和外部進行一個隔絕,讓自己安靜的等待一下也平復一下。

因為人家是人命你自己也是人命啊。萬一什麼憤怒的不明真相的群眾沖過來把你的車子給掀翻了,把你暴打一頓,那也是不好的,對吧,也是要保護自己的。

那麼第二個原則叫做取證優先,確保人命優先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我們就要下車拍照。

如果條件允許你手機也是很牛逼的話,你可以錄音、拍視頻、錄影,把證據和當時的情況盡可能的留下來,到時候還原起來定責和處理糾紛,也是非常有幫助的。

如果各位朋友不怕破費的話,開車的時候買一個行車記錄儀也是比較不錯的選擇。那為什麼叫取證優先呢?那不被優先的是什麼?

那就是口角,你開車怎麼開的,明明這條路我先開過來,你怎麼蹭上去的,你當初讓我一下不就好了嘛。

口角是沒有任何的意義的,它只會讓雙方這個,矛盾激化,產生強烈的這種對抗情緒,日後的流程走起來越來越麻煩,越來越難而已。

我們更多的時候是需要人文的關懷,以及的確是耽誤到對方時間,可以對此來進行一個抱歉,但不用道歉,覺得不太好意思或者是怎麼樣。

因為哪怕我有理或者是你有理,大家的時間畢竟都已經是攤進去了嘛。對不對,沒有必要吵架,更不要去羞辱對方的車技,這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

第三個原則叫做一手交貨,一手交錢,這個貨就是發票。

剛才前面說的這種耍無賴的事情,往往都是一方拿了資料,這個錢還沒到手,或者說是拿了錢、資料還沒給,都是這種情況。

那比較好的辦法呢,如果是同城呢,我建議大家就當面現金交易。

我們見面約個星巴克,那你這個發票三千塊,我拿了給你現金三千塊,我左手把發票給你,右手麼鈔票三千塊錢拿回來。

那反過來也是一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這樣是比較簡單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這樣的,人家說我墊不出這個錢,或者說我發票根本就拿不出來,或者說他就是想為難為難你,或者怎麼樣怎麼樣。

那不妨全責方的朋友,自己稍微辛苦一下,就直接跑到無責方的維修廠,你呢幫他把維修廠的這個修理費當場就刷卡給付掉,或者現金也可以直接把你需要的資料拿回來這也是比較妥當的操作方式。

因為畢竟維修廠是協力廠商的,沒必要幫著對方的車主跟你鬥氣來折騰你吧,對吧,人家拿了錢修好麼就好了。

那麼第三種相對會複雜一點,就是我們什麼五一十一這種黃金周、春節的時候麼在外地,然後外地的馬路上跟人家哢擦一下碰到了,然後大家城市互相也都不一樣,那怎麼辦辦呢?

那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前面說的異地掛號信了。

一般情況下按照慣例都是提交資料的這位元朋友先把掛號信發送給全責方,然後全責方在收到的時候再把錢轉帳給無責方。

因為這個掛號信上面他是標注了信件的內容和目的的,所以對方是不能抵賴的,對吧,這個就比較簡單了。

好了,今天基本上就講到這裡了。怎麼處理不懂,畢竟可以是問員警,問保險公司的。但是人不能重新來,生命是最重要的。

所以說真的發生事故的時候,建議各位朋友拋開自己的情緒以及主觀的判斷,多關心一些,對生命本身多一些尊重和呵護。

當然了,開車平安,順心順意,不碰到才是最好的嘛。

哎,我撞了狗,是狗賠我還是我賠狗呢?

今天我們先說到這裡,祝各位好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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