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國, 具備學校性質的教學機構, 只有公學、私塾和義塾三大類。 私塾, 由富裕殷實的家庭或家族出資開辦。 公學, 就是動用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支持開銷的公辦學堂。 比如地方官學、太學、國子監。 至於義學, 就是陳游標一類的富商發善心, 或者地方政府, 或者大家族, 出資辦學, 面向特定物件開放, 免學雜費。
從三類學校來看, 古代高校和地方官學基本屬於公辦, 教師納入編制內;基層學校多是私立, 教師實行聘任制。
公辦學校教師有編制限額, 有行政級別古代公辦學校教師吃“皇糧”, 有編制限額。
秦朝官學所設博士制, 規格最高, 編制達70人。 西漢漢平帝時, 相當於大學的“學”和相當於中學的“校”, 各設經師1人, 稱為“文學校官”;相當於小學的“庠”“序”, 設《孝經》師1人。 漢武帝時, 太學博士開始設五經博士, 編制為7人, 至東漢, 增加至14人。
唐代教師編制與時俱進, 比較系統、合理, 按照學生數確定。 比如國子學, 設博士7人, 助教、直講各5人, 學生300人, 師生比為1:25。 太學、四門學師生比則分別為1:45和1:72。 地方官學裡, 以縣學的儒學為例, 師生比為1:10至1:25。 至於專科學校, 師生比更高。 以州學的醫學專科為例, 師生比在1:7.5-10, 1名醫學博士最多帶10名學生;1名醫學博士配1名助教, 最多帶15名學生。
明朝的公辦大學國子監, 其規模大於唐朝的國子學,
基層塾師應聘, 在明朝稱為“覓館”, 絕非易事。 舉兩個例子, 越人張其德, 從某校下崗後, 向退休回鄉的老幹部王中翰自薦, 老王考核了一通, 婉拒了, 好吃好喝招待一頓, 再送點盤纏請你走人。 另有一不知名塾師, 應聘無果, 四處浪遊, 沒辦法, 只好跑到鄭姓富豪家求職, 結果和張其德一樣, 主人“留宴贈金”, 教師卻沒做成。
塾師應聘的關鍵, 根本上取決於學識能力及品德。 但中國歷來是個熟人社會, 有關係可算王道,
寫“薦書”, 不外乎往臉上貼金。 明代浙江秀水有個退休幹部老陳, 剛對親友說要為子謀師, 薦書立馬雪片般飛來。 推薦者均言之鑿鑿, 青年才俊呀, 篤學不倦呀, 老成忠厚呀, 經驗豐富呀, 搞得老陳無所適從。 最後選定的家教, 名叫錢流。 錢流啥人呢?他老師是李侍禦, 當官的, 老李又是老陳的親家, 一封薦書當然能搞掂一切。
家塾和義塾, 一般聘期一年。 期滿, 續聘與否, 由東家決定。 至於社學塾師, 因政府參與, 聘期分兩種, 一是“期聘”, 多為一年, 比如嘉靖時隆慶縣、惠安縣, 弘治時建寧府, 各地社學均聘請塾師一人, 聘期一年。 二是“考核”。 即無確定聘期, 根據定期考核結果,
古代基層教師, 大多是秀才, 偶爾也有童生、監生、舉人。 太學、國子監等高校教師, 得是舉人、進士。 但基層教師也沒誰願意白乾, 因為不能吃空氣, 要拿錢養家, 其工資叫“束修”或“束脩”, 結算方式3種:銀錢;穀物;銀錢 穀物。
以明朝為例, 落後地區用60石穀子(粟)支付給老師作為年薪, 支付銀錢的年薪一般在16—40多兩。 明末有個名醫陳舜系, 說他在黃惟萼家做家教, 當年給粟米20石, 每月還給錢4800文, 算起來年薪達到70兩以上。 顯然, 基層公辦教師工資與當地政府重視度、經濟水準相關, “民辦”教師則與戶主貧富度、是否大方有關。
除了工資性收入, 基層教師還有就餐和節禮福利。 家塾老師伙食通常比較理想,可以住東家,吃東家。富豪之家,則設專灶招待老師。比如晚清的陝西太原塾師劉大鵬,在日記裡感歎,找到了一個豪綽的東家:不僅3餐免費,帶孩子吃飯,也免費。想吃啥,書童就安排啥,飯菜可口。
教師怎麼就餐,情形不一。一是“自爨公養”。就是東家出錢,或柴米油鹽菜蔬,由教師自行烹調。若社學塾師自費就餐,學校需支付伙食補貼,按照就讀學生數,年標準在15—20兩銀子。浙江山陰的徐氏宗族宗譜記載,義塾每年支付塾師工資50兩銀子,而米鹽油茶,則由家族基金(“公倉”)撥付。
二是“吃轉飯”,就是輪流到學生家吃飯。一般情況,伙食不錯,有肉有魚有菜。私立學校裡,為使老師吃飽喝足,幹活來勁,家長也沒閑著,隔段時間送些米油鹽茶煙。
三是東家概不負責,塾師自行解決。比如河南安陽有個馬氏家族,江蘇蘇州有個彭氏家族,分別明確塾師年薪50兩、72兩銀子,其他任何福利沒有。
大學和公立學校教師,與官員一樣有穩定的收入。漢代太學博士的官秩,初為四百石,後升為六百石。四百石級別,每月的工資(俸祿)是50斛穀物,漢代50斛相當於今天1350斤,在當時屬於大縣縣丞的工資水準,即副縣級待遇,相當於今天的副高職稱。而漲工資後的六百石,則為70斛,約等於當時副市級幹部郡丞的待遇。
宋代書院一類私立學校,社會捐助多,部分教師收入遠高於公辦編制內老師。比如南宋明道書院,山長(院長兼主講老師)的月俸100貫,每天還補助700文伙食費,年薪高達幾千兩銀子。
公辦教師的待遇要算明代最低,而且常被扣罰。洪武二十五年更定的國子監教師工資單如下:祭酒,月俸米21石;司業,月俸米10石;監丞,6.5石;博士、助教、典簿,6石;學正,5.5石;學錄、典籍,5石。縣學教師(教諭)收入,只有博士的一半,月俸米3石。
明代一石米相當於現代120斤,也就是說,博士每月的工資是720斤大米,學正600多斤,教諭360斤,依然是窮儒。
家塾老師伙食通常比較理想,可以住東家,吃東家。富豪之家,則設專灶招待老師。比如晚清的陝西太原塾師劉大鵬,在日記裡感歎,找到了一個豪綽的東家:不僅3餐免費,帶孩子吃飯,也免費。想吃啥,書童就安排啥,飯菜可口。教師怎麼就餐,情形不一。一是“自爨公養”。就是東家出錢,或柴米油鹽菜蔬,由教師自行烹調。若社學塾師自費就餐,學校需支付伙食補貼,按照就讀學生數,年標準在15—20兩銀子。浙江山陰的徐氏宗族宗譜記載,義塾每年支付塾師工資50兩銀子,而米鹽油茶,則由家族基金(“公倉”)撥付。
二是“吃轉飯”,就是輪流到學生家吃飯。一般情況,伙食不錯,有肉有魚有菜。私立學校裡,為使老師吃飽喝足,幹活來勁,家長也沒閑著,隔段時間送些米油鹽茶煙。
三是東家概不負責,塾師自行解決。比如河南安陽有個馬氏家族,江蘇蘇州有個彭氏家族,分別明確塾師年薪50兩、72兩銀子,其他任何福利沒有。
大學和公立學校教師,與官員一樣有穩定的收入。漢代太學博士的官秩,初為四百石,後升為六百石。四百石級別,每月的工資(俸祿)是50斛穀物,漢代50斛相當於今天1350斤,在當時屬於大縣縣丞的工資水準,即副縣級待遇,相當於今天的副高職稱。而漲工資後的六百石,則為70斛,約等於當時副市級幹部郡丞的待遇。
宋代書院一類私立學校,社會捐助多,部分教師收入遠高於公辦編制內老師。比如南宋明道書院,山長(院長兼主講老師)的月俸100貫,每天還補助700文伙食費,年薪高達幾千兩銀子。
公辦教師的待遇要算明代最低,而且常被扣罰。洪武二十五年更定的國子監教師工資單如下:祭酒,月俸米21石;司業,月俸米10石;監丞,6.5石;博士、助教、典簿,6石;學正,5.5石;學錄、典籍,5石。縣學教師(教諭)收入,只有博士的一半,月俸米3石。
明代一石米相當於現代120斤,也就是說,博士每月的工資是720斤大米,學正600多斤,教諭360斤,依然是窮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