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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家財產娘家搬,哥嫂抵賴10萬元,東窗事發人財兩空!

黃牛村李紅英, 由於父親死得早, 沒有讀幾天書就輟學了。 那時正當80年代末, 90年代初, 不甘被命運捉弄的她, 隨著村裡人一起去了沿海城市打工。

因為她身材頎長, 臉蛋漂亮, 做事勤快, 很快就獲得了一個臺灣老闆的重用。 不僅如此, 臺灣老闆耍了點花招, 幾次威逼利誘就把她給搞上了床去, 生米做成了熟飯, 李紅英也只有在廠裡人們的指指點點中, 做了臺灣老闆公開的情人。 後來, 乾脆二人正式結婚了。

結婚後, 那個大她30多歲的半老頭還算有良心, 對她也信任, 公司裡的很多事都讓她參與, 有些帳目還讓她處理。

而李紅英呢?由於是被臺灣老闆半威逼半利誘的情況下結婚的, 對此老闆也不見得就有多少真心。 所以, 當她掌握了一定權力的時候, 也打起了小九九, 趁著臺灣老闆還信任自己的時候, 為什麼不可以給自己留條後路, 撈點錢以防萬一呢?

說幹就幹, 李紅英打了個電話給娘家哥哥, 讓他在銀行裡辦了張卡, 左一筆錢右一筆錢, 陸陸續續的往哥哥辦的卡上打進錢去。

這樣幹了好多年, 娘家哥哥突然打電話說要給她借錢修房子, 李紅英也爽爽快快地叫哥哥自己取出10萬塊錢來, 把房子整修漂亮一點。

要知道, 那時的10萬元比起現在的10萬元的價值, 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娘家哥哥不僅把房子修得很漂亮, 還置辦了不少時髦傢俱和時髦電器。

不知不覺間, 李紅英在臺灣老闆身邊也呆了很多個年頭, 更由於她覺得偷回哥哥那裡的錢也不少了, 就想回家去把錢弄自個兒手裡, 以免夜長夢多。

於是她稟明臺灣老闆, 自己多年沒有回家, 想回去探望體弱的母親。

臺灣老闆也通情達理。 點頭同意了她的要求。

坐了三天兩夜的火車, 李紅英終於到家了, 待到一陣興奮的, 衣錦還鄉的自豪感過後, 李紅英就叫哥哥把那些年兌給他的銀行卡還給自己。

不料, 哥嫂矢口否認她寄過錢給他們。 這一否認, 徹底讓她崩潰了。 本來是想背了老公存私房, 給自己留退路的, 以為只有兄嫂可以信賴, 沒想到兄嫂貪心不足, 否認自己寄過錢, 算算這些年的賬, 她挪到家的錢已近七八十萬, 這怎麼甘心?於是一紙訴狀, 兄妹對簿公堂, 官司打得難解難分。

在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下,

法庭為了種種取證, 就發函去臺灣老闆處求證。 到此時, 蒙在鼓裡的臺灣老闆才知道, 自己處心積慮弄來的老婆, 竟是一條美女蛇。 一氣之下, 也是一紙訴狀告到法庭起訴她。 他不僅要追回損失, 還要跟她離婚, 奪回兒子的撫養權。

就這樣, 李紅英兩處官司纏身, 弄得耗子鑽風槍——兩頭不是人。 這邊兄嫂不認帳, 那邊老公又在追責離婚。 到最後的結局怎樣, 阿呆姐也不知道, 反正蒙著半邊腦袋想想, 這李紅英的日子鐵定是不好過的。

至於她落得如此境地, 我們是該同情, 還是唾棄, 就看讀者朋友們各自的觀點了, 阿呆姐也不敢妄下結論, 道德綁架, 唯陳述事件經過,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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