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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去世後我幫嫂子撫養孩子8年,她現在卻給我15萬提出過分要求

我大哥走的時候樂樂才三歲, 嫂子也還很年輕。 爸媽被大哥的死訊打垮了, 整個人都蒼老了很多。 我作為我們家的男丁, 理應擔負起該有的責任,

大哥走了之後我幫著嫂子處理了大哥的後事, 也一直安撫著沉浸在痛苦之中的父母親。

大哥的一切事情處理完之後, 大嫂這個要強的女人就開始自己同時做好幾份工作, 而且還要照顧孩子。 我爸媽想讓大嫂把孩子給他們送回去, 他們來照顧, 但大嫂覺得鄉下的一切資源都不好, 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就沒有同意, 非要自己帶著。

後來爸媽就建議我幫大嫂帶著樂樂, 因為我正好有一個一歲的女兒, 也在城裡住著, 照顧我女兒的同時也能照顧樂樂。 但說實話我老婆是不怎麼同意的, 因為我們家也不是那種很富裕的, 一下子養兩個孩子還是有點兒吃力。 但我好好想了想, 畢竟是我們郭家的血脈, 我作為叔叔去撫養他也是應該的。 所以我最後還是不管老婆的阻止, 把樂樂接了過來。 說實話樂樂跟著我們還是能吃口飽飯的, 總比跟著他那一直忙著工作的媽好。

就這樣我就幫寡居的大嫂撫養了孩子八年, 這八年裡, 樂樂跟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要比跟大嫂在一起的時間多。

今年大嫂要再婚了, 而她給了我十五萬, 說她還年輕, 帶著一個孩子不好再嫁, 樂樂以後就讓我撫養了。 我是疼樂樂, 但大嫂的這個要求我是真的無法接受!就像老婆說的, 我要是撫養樂樂長大的話, 以後的學費、結婚時給的彩禮甚至是買房子的錢都得我出, 這十五萬管什麼用, 我自己又不是不生活啦!

我讓大嫂把孩子帶在她身邊, 畢竟她是孩子的親生母親, 雖然這些年樂樂一直跟我們在一起, 但什麼也比不過親生父母的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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