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 我剛到外面打工, 初涉世事, 做什麼事情也都是憑第一感覺。 遇見我兒子的那天是一個雨夜, 當時已經深秋了, 還挺冷的。
第二天我專門請了假去了一趟派出所, 讓民警幫忙找一找這個孩子的父母, 我自己也讓周圍的人幫忙找一找。 但連著幾個月都沒有任何資訊, 孩子也就一直在我家裡待著。 上班的時候我就把他交給我鄰居的奶奶幫忙照看, 下了班之後就是我和他待著。
後來我爸媽知道我養子的存在後讓我趕緊想辦法把這個孩子送走, 不管是送給別人還是送到孤兒院, 總不能在我一個未出閣的女孩兒身邊待著。 爸媽的話確實說的沒錯, 但和養子朝夕相處了這麼長時間了,
到最後我沒有放棄我養子, 實在是狠不下心來, 就這樣撫養他成人。 在這些年裡, 我也有過男朋友, 但都是因為我養子的存在所以一直沒有結婚。 一個人撫養他確實非常累, 但二十多年了我從來沒有抱怨過。
他談了一個女朋友, 到了要結婚的地步, 這姑娘條件比我們家好很多, 這幾天他說他女朋友要來家裡做客, 他就想方設法把我給支出去。 昨天我回家回的早了, 那姑娘還沒走, 我正好也想看看這個女孩兒長得怎麼樣。
但我剛進門, 就被養子趕出了們, 嫌我給他丟人。 我真是懵了, 我穿的整整齊齊, 工作也還好, 這房子都是我買的, 我怎麼就給他丟人了!好在那個姑娘懂事理, 把我拉進了屋說:“阿姨, 別聽大偉(我養子的小名)胡說。 您這麼好的母親我特別佩服呢!我們呀, 孝敬您還來不及呢!”這話讓我很感動, 我對她的好感度激增, 認定她就是我的未來媳婦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