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民申請產品或服務、老股民要申請高於原有風險等級的產品或服務, 休眠帳戶重新交易, 需要按照規則要求執行。 老股民堅持原有風險等級的產品或服務的, 繼續進行不受影響。
2、證券經營機構將普通投資者按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五級, 分別為C1、C2、C3、C4、C5, 相對應的, 產品或服務風險等級由低至高也有五級, 分別為R1、R2、R3、R4、R5。
C1級投資者匹配R1級的產品或服務;C2級投資者匹配R2、R1級的產品或服務;C3級投資者匹配R3、R2、R1級的產品或服務;C4級投資者匹配R4、R3、R2、R1級的產品或服務;C5級投資者匹配R5、R4、R3、R2、R1級的產品或服務。
3、投資者在聽取證券經營機構的適當性意見基礎之上,
4、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規則發佈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資訊技術系統的改造升級。
5、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 主要是通過對投資者財務狀況、投資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標、風險偏好以及年齡、學歷、婚姻及家庭情況等資訊進行瞭解。
6、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出現不正當競爭, 給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提供高風險產品, 或低者高評或者高者低評, 這都是機構沒有盡到適當性義務的表現, 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付出代價。 自律協會及會根據具體情況出具自律監管處罰, 監管層也將有懲戒措施。
7、從協會提供的業務範本來看, 新進入資本市場的投資者要填寫《投資者基本資訊表》、《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告知書》、《產品或服務風險等級名錄》、《適當性匹配意見確認書》及《產品或服務風險警示及投資者確認書》等內容。
8、 投資者的評級分級是可以調整的。
9、 新三板500萬元的投資者門檻未降。
10、投資退市整理期個股給出新規定, 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 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得低於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