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總有這樣那樣的情侶分手, 分手原因各種各樣, 諸如不合適、性格不合等等, 可是有多少人曾經是直接而又坦然的說出,
人們總是找尋藉口, 為自己為他人, 為了種種找藉口, 好讓某種行為顯得好似正確又無可奈何一般。
想想人們分手時候的理由, 因為不合適, 因為性格不合。
不合適或者是性格不合, 當然是因為相處後才會發現, 這個無可厚非, 可是兩人之間的愛,
還有因為金錢關係, 大概就是房子、車子等等問題, 或者是聘禮嫁妝的多少問題, 最後因為談不攏導致分手的也不是沒有。
因為錢的問題, 或者是說聘禮嫁妝少了呀, 所以面子上過不去什麼的, 然後分手了。 可是, 這是問題嗎?或者說這個問題是主要導致你們分手的原因嗎?
還有因為外界誘惑, 耐不住誘惑, 能怎麼辦?半推半就, 就這一次吧。 。 。 然後便是矛盾, 便是吵架, 最後分手。
諸如此類的分手理由, 真的是理由嗎?
有時候說人家總是講愛不愛的矯情, 生活裡哪裡有那麼多的情情愛愛, 不過就是兩個人看對眼了湊在一塊過罷了。
真的嗎?
真是這樣嗎?
摸著自己的良心講, 真是這樣?
理由總歸是理由, 其實都不過是為了什麼而找的藉口罷了。
分手而已, 有什麼好不敢承認的, 不過就是不愛罷了, 大家都很清楚的, 人一輩子不會一定是只能愛一個人的。
你分手過嗎?因為什麼分手了?
原創-蚊子蘇,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